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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铅山两任县委书记因受贿被判刑 另有40人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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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月2日讯 原江西铅山县两任县委书记等4人涉嫌受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经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查外调,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原铅山县委书记,后任上饶市工商局正处级调研员涂福生受贿人民币4万元,判有期徒刑3年。原铅山县委书记,后任上饶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再春受贿人民币2.6万元,因有自首表现,判处有期徒刑3年。原铅山县五铜乡党委书记,后任上饶市信州区委常委、副区长高金火受贿人民币21.5万元、收受黄金30.64克,因有自首表现,判有期徒刑8年。原铅山县组织部长,后任广丰县人大副主任周献珍受贿人民币5万元,判有期徒刑5年。其余40名受贿人员全部退赔,并视情节轻重,接受纪律处分。

法院审理查明,原铅山县五铅乡党委书记祝海全聚集四十余人,逐渐形成了江西省最大的黑恶势力,他们霸占了应天寺金矿,鱼肉群众,致使二十余人伤亡。为了寻求保护伞,祝海全等人于1993年和1997年,向原县委书记涂福生、李再春等五十余人大肆行贿。在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干预下,这一黑势力最终被摧毁。(杜冰 艾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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