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过性生活 全国首例变性人状告医院案判决(图)
全国首例变性人公开状告医院案一审判决,原告讼诉请求被驳回
本报杭州消息(王朝前)全国众多媒体所关注的变性人李莹公开状告杭州市整形医院一案,经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一年多时间的调查取证于25日一审宣判。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继续治疗费1万元和精神损失费9万元的诉讼请求。
变性不彻底不能获得“性福”
1992年2月24日,李莹住进杭州市整形医院。3天后,经过变性手术,李莹成了一位女郎。但好景不长,李莹手术的伤口发炎了。更糟糕的是李莹回到家乡,医生检查发现,她的阴蒂萎缩阴道口出现肉环,这意味着李莹不可能过性生活,即使过性生活,也不能得到正常变性后所能得到的快感“性福”。
经了解,李莹才知道变性成型必须先用“模具”定型,可是李莹做手术时没有这道程序。为切除肉环,李莹只得再次到该医院动手术,但医生并没有将肉环切除。
公开告医院审理时间达一年
冒这么大的风险花这么多钱做了这么多次手术竟难以如愿,李莹决定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2001年1月19日,李莹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整形医院,变性人公开亮出变性身份状告整形医院,这在全国还属首例。
李莹的起诉状称,变性手术在最关键的术后护理过程中,由于被告没尽责任,致使原告的人造阴道萎缩,不能过性生活。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极为慎重,接到李莹的诉状后于2001年3月29日对该案进行第一次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此案没有公开审理,也没有当庭宣判。
杭州整形医院认为院方并未损害原告的身体,相反,通过变性手术为原告解除了精神痛苦,其手术是成功的,护理也是规范的。“肉环”是疤痕挛缩,是手术的必然结果。同时,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案情复杂,下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延长审理期限6个月,于2002年3月13日第二次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时间前后达一年。
无公认标准索赔10万被驳回
法医鉴定认为,易性手术后人工阴道形成是否应使用模具无公认标准,根据目前整形医学发展情况,因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及依据尚难以认定。鉴于手术前双方对术后人工阴道能否进行性生活未作约定,故不能用现在的医学水平去衡量多年前的手术。
法院认为被告在手术和护理过程中无明显过错,故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继续治疗费1万元和精神损失费9万元的诉讼请求。据介绍,判决书长达9页。
李莹的委托代理人姚燕倩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原告去做变性手术的目的一不是为了追求有分泌功能,二不是为了有产道生孩子,惟一的目的就是为了做个女人过性生活。中国目前尚没有针对变性手术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所以她呼吁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应当严格考核医院做变性手术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