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绝公安解救 广东陆丰200多被拐女选择留下(图)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陆丰今天消息 记者易建成报道:今天上午,选择留下的被拐女玉秀与陆丰买主朱某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他们的夫妻关系由此合法化。像玉秀这样权益得到保护的被拐女,在广东陆丰有200多个,她们都是谢绝公安机关解救自愿留下的。
老家湖南的玉秀今年已经35岁,她被拐卖到陆丰已有9年时间。她清楚地记得,1993年9月13日那天,她在广州增城某石材厂打工时,一不小心跌落人贩设计的圈套,当天她便被拐骗到陆丰市西南镇。人贩子用1700元将她卖给了大她9岁的朱某。
当时玉秀在湖南已经嫁作人妻,并且生有一个孩子。丈夫得知她被拐卖的消息后曾赶到陆丰,“当时也很想回湖南,但最终打消了念头,让他一人回了家”。她说当时和丈夫离开陆丰之际,考虑到朱某当初给了人贩子1700元钱,同时为她治病、买衣等又花了不少,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朱2500元钱“补偿损失”,可丈夫只同意付给朱1400元。她一下子使起性子来,“把钱看得比老婆还重,这样的老公不要也罢”。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陆丰市公安局民警曾到朱家欲解救玉秀回湖南,但她谢绝了,并回湖南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选择留在陆丰生活。据陆丰市公安局民警介绍,陆丰市自愿选择留下的200多名被拐妇女中,有的是为了顾及自己及家人的脸面,有的则想到“生米煮成了熟饭”,将就过活算了,也有的被拐女发现陆丰的生活条件比老家要好,干脆留下不走。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黄淑美则认为,被拐妇女在走与留的问题上,有一个思想斗争的过程,留下来不走的,也有一些是生了孩子难以割舍自己对孩子的情感,但无论走还是留,被拐妇女饱受的创伤已经烙在了她们心里,在走与留的问题上,她们有选择的自由。
□新闻背景
汕尾解救妇女儿童近五千
在汕尾地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一度十分猖獗,汕尾市也因此被国家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定为全国、全省打拐重点地区。汕尾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公安机关正视现状,集中警力财力物力,自1992年以来,该市公安机关打掉犯罪团伙151个,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共4971名。仅2000年的头8个月里,在公安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中,汕尾市便解救被拐妇女儿童930名,10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此役,给该市拐卖人口犯罪分子以致命打击。目前,三五成批的外地妇女被拐卖做人“妻”的现象已在汕尾初步消除,买卖妇女儿童市场基本消失,去年汕尾市仅立拐卖人口案件11宗。
全国人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日前对汕尾地区进行了两天检查,检查组成员深入农村,向曾经被拐卖的妇女了解情况,与当地人大、妇联和从事打拐工作的公安民警座谈。
(易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