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发出特别警告 严禁鲐鲅鱼进食堂
辽沈晚报
本报讯记者高望李文慧报道春暖花开时节,喜欢吃鱼的市民千万注意,有一种鲐鲅鱼(又称青花鱼)一旦食用不慎就 容易引起食物中毒。昨日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向全市发出警告:市民们食用鲐鲅鱼一定要保证新鲜、处理干净;各党政机关、企 事业单位的食堂禁止购买、食用鲐鲅鱼。本月5日,沈阳市就发生了一起吃鲐鲅鱼集体中毒事件,中毒人员目前已经全部治愈 。
据悉,鲐鲅鱼属鲭科类,青皮红肉或白肉,体内含有一种有毒物质组胺,成人摄入超过100毫克可发生中毒。一般 说来,每100克的鲐鲅鱼含有100毫克的组胺,也就是说,成年人只要吃了2两处理不当的鱼肉,就可能中毒。中毒者症 状表现为面部、胸部以及全身皮肤潮红和眼结膜充血,头晕、头痛、脉频、心悸、胸闷、呼吸加快和血压下降;有时出现荨麻 疹、口渴、喉烧灼感和唇水肿;部分病人伴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肠胃症状。组胺中毒虽然发病快,但是症状轻、恢复 也快,病程一般只有1—2天。
沈阳市卫生监督所食品科的盛伟科长提醒全体市民,鲐鲅鱼可以食用,但是为了保证食用安全,个人家中购买鲐鲅鱼 首先要选择新鲜的,因为越不新鲜的鱼体内组胺越多;然后要彻底洗刷鱼体,摘除头、内脏和血块后用流水浸泡,使组胺溶于 水;在烹饪的时候,还应该加上少许醋,因为组胺是碱性,可以用酸来中和。至于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通常大量购 买,而且难以保证鱼的新鲜和干净,容易引起大规模的食物中毒,所以一定要禁止购买、食用鲐鲅鱼。
另据悉,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将依照法律程序对本月5日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