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墙压死男童 墙主赔偿二万
云南日报
2001年10月1日,本是亲人团聚的日子,但是,年仅9岁的杨某因路边危墙倒塌,永远离开了他的亲人。为此,危墙的主人陈某被法院判决赔偿20880元。
这天下午,杨某父母带其到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的外婆家过中秋节。吃过团圆饭后,高兴的小杨与小朋友在门前路上玩耍。此时,陈某家年久失修的老房墙体突然倒塌,压住了杨某。邻居见状赶来把小杨从土里刨出来。随后,杨的父母急忙雇车把他送至华宁县医院进行抢救,次日凌晨5时,杨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杨父母与陈某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遂将陈某告上法庭。
华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陈某明知自己的无顶老房墙是危墙且又在村内行人必经路旁,随时危及他人安全,却不采取积极态度排除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陈某应负主要责任。杨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其监护不力亦有一定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陈某一次性赔偿杨某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医疗费、车旅费等20880元。
丧子之痛终于有了一个合理的说法,但这对杨某父母、对陈某、对世人都是一个沉痛的教训。(王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