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广州市南沙搭就组织框架
南方日报
本报讯 大南沙的组织框架已经基本成形,根据刚刚经市委、市政府讨 论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南沙开发区建设的组织实施方案》,广州南沙开发 区在行政权限、财税政策等方面都享有高度的自主权。
指挥部享受高度自主权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为广州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直接隶属广州市 人民政府领导,全权负责开发区的统一规划、用地、开发、建设、管理以及 招商引资等,具有广州市市级审批管理权限。指挥部总指挥由一名副市长兼 任,副总指挥配广州市正局级干部。指挥部成员由市计委、市经委、市交委 、市建委、市财务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与房 屋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港务局、市电力工业局、市电信局 、市信息中心以及番禺区政府、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珠 江华侨农场、黄阁镇政府等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 公室、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和财政分局,为广州市副 局级。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广州市副局级,由指挥部和番禺区 双重领导和管理。黄阁镇政府在行政上隶属管委会领导。
着手组建六大开发公司
组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负责对广州南沙开发区内 的建设用地实施统一征地、统一拆迁和统一开发。组建广州黄阁工业园发展 有限公司、广州小虎岛石油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有限公 司、广州南沙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等。分别负责黄阁工业园、南沙科技园、南 沙港区的开发建设。指挥部与霍英东基金会、番禺区政府等重组原番禺南沙 开发建设公司,由指挥部注入新的资本金,调整股权结构,并更名为广州南 沙蒲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优惠财税政策五年不变
在现行财税体制等不变的情况下,以2001年缴入地方各库(广州市 和番禺区,下同)的税费收入为基数,从2002年1月1日起,南沙开发 区内(含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阁镇、鸡抱沙、沙和龙穴岛、珠江华侨 农场,下同)缴入地方各库的税费收入,超出上述基数的全额留给南沙开发 区建设指挥部计划统筹安排;从2001年11月份开始,南沙开发区内缴 入地方各库的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留给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计划统筹安排; 缴入省库的税费收入,请市政府专题请示省政府,从2002年起,全额予 以专项补助,用于支持南沙开发区的建设。以上财税政策在现行财税体制不 变的前提下确定5年不变。具体实施办法由广州市财政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