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为公司爆炸案告破 嫌犯为该公司员工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深圳1月29日消息:去年11月28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爆炸案已被侦破,疑犯林某被警方抓捕归案后,日 前已被检查机关刑事拘留。
2001年11月28日上午11时19分,我国著名的民营企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生产中心一楼发生了爆 炸。硝烟还未散尽,10分钟后,在距爆炸中心不远的茶水间又传出一声沉闷的爆炸声。虽然两次爆炸均未造成人员伤亡,但 由于华为公司的名气,此事被渲染得沸沸扬扬。
据新华网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经过仔细的排查,专案民警发现华为公司交换接入调测部员工林某行为异常,有重大 作案嫌疑。
专案民警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根据一份讽刺其公司管理混乱的电子邮件这一线索,最终查出该邮件是从公司员工张 某家中的电脑发出的。1月16日,张某被民警带回调查,经过长时间的政策攻心,张某终于交代该电子邮件是其同事林某所 写,再交由张某发出的。
1月17日,民警将27岁的计算机专业大专生林某带回专案组进一步调查。林某对其本人带卖淫女到张某住地嫖宿 的事不打自招,但对其被公司撤消工段长职务后的一段时间以来,所在工段连续发生单板丢失、单板质量不合格、同事的电脑 程序被改乱等一系列情况则避而不谈。专案组及时调整策略,针对林某避重就轻的心理再行询问,林某心理防线被攻破,终于 承认和交代了自己实施犯罪行为的整个过程。
原来,林某对公司撤消其代理工长一职心存不满,伺机报复。2001年9月31日,他在惠东家中购买一批鞭炮, 并从鞭炮中提取出黑火药后带到深圳的住地。11月初,林某又购买了“红太阳”牌5号电池、闹钟等相关作案工具,并多次 进行制作爆炸装置试验。这期间,林某通过电脑向公司某些领导发出对公司不满的电子邮件一封。11月26日晚,林某在家 中将2个炸弹分别设置好定时爆炸时间后携带到公司,分别放置在一楼生产中心三区的复印机内和茶水间,从而一手制造完成 了“11.28”系列爆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