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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12月20日讯 昨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劫持航空器罪一审判处劫持飞机去台湾的高军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现年33岁的高军为青岛人,1993年12月8日12时许,高军携带准备好的一把手术刀和一个伪装炸药包,乘上中国北方航空公司沈阳—青岛—福州6517航班的MD—82型2138号飞机,挟持女乘务员庞某,并以引爆身上的炸药为名要挟机组成员,将飞机劫持至台北国际机场。

高军到台湾后,于1994年5月以劫机罪被判刑10年,今年2月被假释,6月28日被遣返回祖国内地,8月9日青岛市检察院以劫持航空器罪对高军提起公诉。(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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