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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8月9日讯(通讯员 王世心 孙冠进 记者 胡磊)今天上午,省高院组织新泰、郯城、临邑等三市县人民法院,同时召开宣判会,对3案7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涉案人员进行公开宣判处理。
陈广禄、刘保祥、沈国权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新泰市广源矿用物资中心(个体性质)户主陈广禄于2000年9月16日与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煤矿签订了购销矿用阻燃电缆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75·6万元。之后,陈广禄勾结河北省河间市农民刘保祥、上海胜华电缆厂工人沈国权多次共谋,由陈广禄提供资金10万元,分别委托刘保祥之父刘平分、之叔刘云发所开办的个体企业假冒上海胜华电缆厂新昕牌,生产阻燃电缆。生产84捆、合同标的额为132·604万元的不合格阻燃电缆后,分三批送往华丰煤矿。第三批在送货途中,被技术监督部门查获。宁阳县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陈广禄、刘保祥、沈国权有期徒刑九年、八年、七年,每人处罚金90万元。
王涛、徐振飞、魏启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郯城县无业人员王涛、农民徐振飞及白振华(在逃)、河南省夏邑县农民马长明(在逃)相互勾结,从2000年8月到10月,他们出资26万元购得自动卷烟机一台,租用郯城县益民糖果厂冷库为制假窝点,由魏启风负责生产管理,大肆生产假冒品牌香烟。先后销售假大鸡烟11750条,销售金额560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假大鸡烟3100条,烟支540件,货值金额485870元。还查获原材料货值135350元。郯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王涛、徐振飞有期徒刑四年,每人处罚金12万元;判处魏启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
盛宪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临邑县无业人员盛宪宏于2000年7月至10月间,在山东省临邑县恒源工业园开发区开办的双盛日用化工厂内,私自生产假舒肤佳香皂22·83吨,并销出8·35吨,销售金额人民币118046元。剩余的14·48吨,货值金额人民币204703元,被技术监督部门查扣。临邑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盛宪宏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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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高院统计,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68件,判处犯罪分子832人。其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18件,28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215件,356人;金融诈骗案件51件,83人;扰乱市场秩序案件112件,175人;走私、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72件,190人,严厉打击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胡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