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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讯在线讯(记者王四新)在各地都砸“铁饭碗”的今天,小三峡中一群天真可爱的小猕猴,却成了端“铁饭碗”吃“皇粮”的“特殊公民”。这是日前记者在重庆巫山县采访时了解到的有趣新闻。
小三峡是长江支流大宁河在巫山境内河段的龙门峡、巴雾峡、滴翠峡三峡的雅称,全长50公里,素以“山青、水碧、峰奇、石美、滩险、浪急”的峡谷风光而闻名天下。自1982年对外开放以来,小三峡共接待海内外游客900余万人次,2000年,小三峡接待游客达到一百万人次以上,旅游收入接近占巫山县财政收入的40%。
大量游客的涌入,也带来了巨大的环保压力。巫山县制定了“山青水碧”的小三峡环境管理目标,强化多种环保职能:有关环卫船、环卫员、联防船分别对景点内的垃圾废物及时清运;30多名护林员常年巡逻,确保景区现有植被完好无损;县里每年拨出专款给景区内村民每亩6.5元煤贴补偿,从根本上解决景区村民的燃料问题,杜绝景区内的砍伐植被行为;对沿岸达不到净化标准的厂矿实行“关、停、并、转、迁”。
小三峡灌木林中,生活着一支数量不多的猕猴种群,这些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样子小巧活泼,深得游人喜爱。从1983年开始,巫山县坚持定时定点投放“猴粮”,一次300余斤,确保猕猴“食无忧”。当地农民幽默地说,猴子成了吃“皇粮”的“特殊公民”。
由于得到很好保护,猕猴种群由以前的二三百只迅速增长到现在的两三千只。巫山县投放的“猴粮”也逐年增加,近年每年约投放玉米8万余斤。
猴群的迅速扩大,也带来了一些“麻烦”。这些调皮的猕猴,虽然口粮有保证,但是它们有时也到附近地里糟蹋庄稼。附近农民知道猕猴是受保护的“特殊公民”,在庄稼被糟蹋后,拿这些小调皮鬼毫无办法,只得到乡政府“告状”。乡领导第一次遇到人告猴子的“官司”,也拿不定主意,只得“矛盾上交”将问题“推”到县里。
为了这一“人猴公案”,县长王超深入农民地头察看庄稼糟蹋情况,并强调,猕猴是重点保护的“特殊公民”,即使破坏庄稼也不得逮打。最后县里决定,根据农民庄稼被破坏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些开支,算作猴子的特殊“口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