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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李立)6月8日下午3时,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在西安交通大学财经校区公开审理了马建凯、宋嘉东抢劫一案,现场近500名大学生旁听了该案。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建凯、宋嘉东均系西安市无业人员。两人曾于2001年2月18日凌晨2时许先后在未央路草滩加油站、方新村菜市场抢走出租车司机陈某、马某现金60元、125元后逃窜。在庭审过程中,两犯的辩护人分别以社会压力等理由为两犯做了辩护。
审判庭经审理当庭认定,两犯持械抢劫他人财物事实确凿,均构成抢劫罪。又据两犯罪嫌疑人均系累犯(马建凯1994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又6个月,宋嘉东1995年曾因抢夺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遂判处马建凯有期徒刑7年,宋嘉东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各1000元。
此次刑事案件在大学校园的审理为大学生学习法律、认识社会提供了机会,受到了大学生的欢迎。
'庭审现场实习记者张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