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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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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特约记者王海丹记者许刚首席记者栾俊学报道)昨日11时43分,随着5声清脆的枪声,“3.8”大 案的5名罪犯在沈阳市于洪区德胜法场结束了他们罪恶的一生。在将5犯押往刑场的途中,一路上警笛长鸣,围观市民无不拍 手称快。

  上午10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审大厅座无虚席,全体起立,由审判长史明武宣读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 事裁定书。在长达45分钟的宣判中,全场鸦雀无声。人们再次听到5犯疯狂作案17起,抢劫数额巨大,致6人死亡、4人 重伤、1人轻伤,骗租被害人车辆后,采取扼颈、枪击、刀刺、绳勒等手段杀害10名司机等累累罪恶。

  5犯之一的王文绪曾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10时45分,当审判长宣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 通知》的规定,核准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德林、汪家礼、汪家仁、孙德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 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文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后,5犯随即被带下法庭,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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