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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渗坑,大城县认领了2个,剩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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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新闻特约评论员 沈彬

4月18日,民间环保组织“两江环保”披露,在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赵扶镇和天津市静海区内,发现面积超万平方米的多个工业污水渗坑。巨大、诡异的蓝色、玫瑰红、铁锈红的水面,看着让人毛骨悚然……华北污染渗坑事件,得到国家环保部的关注。

之后,最大的两个渗坑所在的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政府做出回应:一、坑里的强酸,是2013年两个农民私自倾倒的,并不是工厂的污染排放。二、他们在2014年已经选择了两家公司进行治理,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三、两个渗坑治理工程,已列入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程,预算高达3848万元。四、今后一定举一反三。

首先,客观地说,大城县的反应还是比较及时,态度也是相当诚恳的。但“责任”应该由谁来背呢?

检索新闻就会发现2013年的确有这么一条新闻:《两村民偷运废酸倾倒至大城县 污染环境被判刑》。2013年5月26日,被告人张某和李某将部分废硫酸液运至大城县西留各庄大坑旁边倾倒,之后,两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判决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两个农民只被罚了5000元,而政府却要花3848万元来治理污染。如今,两个农民早已刑满出狱,但是20万平方米的两个污染渗坑还在威胁环境安全。

虽然这件事情上,大城县政府很“躺枪”,并不是因为放纵化工厂排污造成的,是两个农民非法排放强酸造成的,但是,4年过去了,“旧伤”可能还没痊愈,政府的治理污染作为,就没有需要检讨的地方吗?

2013年3月污染,直到一年之后的2014年4月才开始第一期治理。又因为“技术原因”,屡次出现水质反复,一家治理的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另一家被告上法院,被取消了合同,一直拖到如今。

要反问的是,如果不是这次民间组织意外“发现”这么触目惊心的污染渗坑,治理还要拖到猴年马月?当地对于污染治理,本身是不是存在“压力递减”的问题?

之前,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之后,环保部的机关报——《中国环境报》直接挑明了环保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一些地方“存在违法违规‘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对环保工作要么自我降低标准甚至不执行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么主动放松要求,推迟完成时限。”

其二,之前被曝光的污染渗坑有3个,大城县认领了2个,剩下的呢?

第三处渗坑,位于天津市静海县佟家庄村以东,高铁铁轨正下方西侧:有七八个水坑,其中一个呈黑色,另外两个则是土黄色,黑色渗坑的污水为强酸,PH值为1-2。目前,环保组织已经向天津市静海区环保部门做出通报了,反馈结果呢?是谁造成的污染?为何长久以来没得到有效治理?又是不是“农民倾倒”的呢?

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责任是逃不掉的。大城县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但也不能成为“背锅侠”。这次的华北污染渗坑事件,并不能到此为止,更不能暗渡陈仓。

其实,之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污染事件,遭遇虎头蛇尾的并不是没有过。比如,“腾格里沙漠腹地巨型排污池”案。2014年9月新华社、《新京报》同时炮轰:粗壮的黑色橡胶管道插入沙漠中,黄沙映衬下的巨大黑色淤泥池,让公众震惊。但当时沙漠周边省份的官员还是打起了“太极拳”。直到当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后,事情才开始起了变化。但是,第二年2月,媒体通过航拍,发现腾格里沙漠还有巨大的排污池,有的甚至被精心伪装成鱼塘。

所以,还要追问的是,在华北平原上,在首都附近,在“千年大计”的雄安附近还有多少这样的渗坑?还有多少个已经被政府写进报告里,却没有拿出实际解决方案的污染源?

更要追问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摆在眼皮子底下的污染,为什么长期以来缺乏“痛感”?非要等舆论集中炮轰之后才痛定思痛?

责任编辑:张颖倩 SN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