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被老虎咬伤的女子说话,谁就是公敌?
原标题:老虎咬她,舆论就别再咬她了
作者:椿桦
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了一起老虎咬人事件,一名女游客在东北虎区因事下车被老虎咬伤,其母下车营救时被老虎撕咬致死。10月13日,受伤女游客赵女士通过媒体首度发声,她坦承自己在事件中有责任,但对于动物园拒绝担责仅赔偿定损的15%,感到不满,将提起法律诉讼。
这,本来是一个法律问题,结果,在网上却被讨论成了人品问题。
从各门户网的调查来看,反对赵女士索赔的票数占了大多数。这个结果,倒并不出我所料。但是,看了网上众多议论之后,我内心顿时升腾起阵阵寒意。多数人的观点是,索赔的赵女士“不要脸”,称其“无脸走遍天下”、“害死了你妈还有脸推卸责任?”……十几万条新闻跟帖中,多数是对赵女士人品的嘲讽。而网站们,似乎也站在了多数人的一边,将多条责骂赵女士的言论置于新闻跟帖的最显要位置,引导了舆论。
我仿佛看到了无数张虎口,对新闻当事人进行了再次撕咬。根据这些咬人的言论,似乎,赵女士是为了索赔,而故意去动物园送死的;似乎,谁要为赵女士说话,谁就是大多数人的公敌。
公理之外,还有良心。即便赵女士浑身是错,但她毕竟是付出惨重代价的受害者。她丧失了母亲,自己也遭毁容;住院期间,家人为使她免受更大打击,曾隐瞒母亲死讯,并想方设法对她封锁网上的负面消息;出院后,家人还为她请了心理医生……对于这样一个人,给予道德的穷追猛打,得要一颗多么冷漠的心啊!
从媒体报道来看,赵女士确有过错。但是动物园一方是否毫无过错,得由法律仲裁机构说了算。《侵权责任法》中有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此事件中,动物园“管理职责”是否做得足够,尚无定论,伶牙俐齿的键盘侠们从未参与调查,更不可能有公正的结论。动物园的救援是否及时有效?对自驾游不能下车的规定,是否像航空公司禁止乘客开手机那样强调到位?这些问题,都是赵女士索赔的依据。况且,发生这么惨烈的悲剧,提起法律诉讼既是人之常情,也是公民的正当权利。至于如何判决,那是法院的事情,舆论可以摆事实讲道理,但不能夺了法官的饭碗,也不能任性对新闻当事人挥舞道德大棒。
鉴于网络信息的碎片化,网民素质的差异化,我对一些偏激言论通常都不会较真,甚至认为,偏激也是言论表达的正常形态。但是,当一桩有争议的法律纠纷引发出压倒性的道德责难时,我认为是需要较真的。勒庞在其经典著作《乌合之众》中说到:“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此类“乌合之众”危害甚大,务必警惕。谁为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