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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体系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打破惯性思维 实施六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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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体系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打破惯性思维 实施六大行动

中新网太原10月9日电 (记者 杨静 杨杰英)今年4月,山西省出台《山西省体系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方案立足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打破“先有成果再考虑转化、有什么转什么”的惯性思维,推动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新格局。

山西省科技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晋斌9日在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五五”期间,山西将以《行动方案》为总抓手,体系化推进六大行动、20项重点任务。

王晋斌介绍,六大行动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在科技成果高效产出方面,山西将建立“产业出题、科技答题”机制,推行“双向揭榜”“先赋权后转化”模式,鼓励科研单位从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少于10%,用于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和技术经理人奖励。

在企业承接能力提升方面,山西将明确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内部责任主体和负责人,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推动国有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并将企业牵头承担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比例提高至70%以上。

在创新平台载体提质方面,山西将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新建与优化重组并重,实现重点产业链中试基地全覆盖;构建孵化育成空间体系,形成从概念验证到产业加速的全流程平台支撑,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跨越“死亡谷”。

在科技金融服务赋能方面,山西省政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着力破解早期融资难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改革,目前首批项目已完成评审,预计10家以上高校院所团队和初创期企业将获得支持。

在技术转移体系增效方面,今年以来,山西省常态化开展成果路演和对接活动160余场,成功举办“支持太原高质量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大会”。

在创新生态优化升级方面,山西将把成果转化业绩和贡献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或创办企业,畅通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双向流动渠道,完善收益分配和尽职免责机制,让科研人员敢转化、愿转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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