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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鸡蛋等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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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26日,浙江省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05.26)。本期信息显示,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3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424306830129的鸡蛋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海盐县于城镇其明生活超市经营的鸡蛋,经抽样检验,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经核查,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从其他食品经营者处购进鸡蛋进行销售,采购中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进货票据,当事人陈述在销售时不知道所购进的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并将违法线索移送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424306830162的黄鳝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海盐县于城农贸市场王国军鱼摊的黄鳝,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盐市监处罚〔2023〕14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50元;二、罚款人民币3050元。

三、抽样编号为XBJ23330424306830151的茄子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海盐县于城镇海良蔬菜批发部经营的茄子,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经核查,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从其他食品经营者处购进茄子进行销售,采购中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进货票据,当事人陈述其在销售时不知道所购进的茄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并将违法线索移送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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