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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刘鑫自认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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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刘鑫自认没有过错#】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庭审中,当事人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刘鑫方称:①刘鑫未要求江歌在地铁口等待,江歌主动等刘鑫;②无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③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江秋莲方表示,刘鑫方提出的第1点没有证据支持,刘鑫“锁门”具备充分客观证据,刘鑫的否认只是重现了刘鑫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鑫阻止江歌报警也具备充分证据支持。合议庭就庭审焦点展开法庭调查。

庭审现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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