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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十五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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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十五条禁令”】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意见》,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广告发布,切实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十五条禁令”。“十五条禁令”包括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媒介刊登、播发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制作、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不得制作、发布含有各种超标超前培训、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广告等内容。同时也呼吁、欢迎社会各界加强对校外培训广告的监督,踊跃举报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广告,举报电话:12345。(浙江之声记者李晓华、通讯员杨晓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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