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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抓260只癞蛤蟆获刑6个月缓刑10个月,赔偿万元 还要公开道歉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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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抓260只癞蛤蟆获刑6个月#缓刑10个月,赔偿万元 还要公开道歉】7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法院获悉,上周,该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海某某当庭认罪,悔不当初。经审查,2021年5月,被告海某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用夜间照明徒手抓捕的方式在青神县非法捕捉中华蟾蜍260只,净重24公斤。检察机关认为,海某某非法猎狩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但涉嫌刑事犯罪,还造成了生态资源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此,青神县检察院成立了专案工作组,会同当地林业、公安、财政等单位召开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就如何准确提出诉讼请求、如何确定赔偿价值损失等关键问题进行充分的研讨、会商。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进行举证质证。最后法官宣判,判处被告人海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0个月。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一万元,并在县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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