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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失孤原型拐卖案嫌犯:三次作案均有时任女友参与,弟弟称多年不往来,以后也不会去探视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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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失孤原型拐卖案嫌犯#:三次作案均有时任女友参与,弟弟称多年不往来,以后也不会去探视】7月13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郭刚堂之子郭新振被拐卖一案侦破情况。发布会举行当日,红星新闻记者赶到男性嫌犯,今年56岁的呼某所在的村子,试图还原其人生轨迹及犯罪动因。 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除因犯盗窃罪在北京被判刑三年外。呼某还因犯敲诈勒索罪于1996年5月被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刑8个月,因犯拐卖儿童罪于2009年8月被判刑7年。判决书显示,2001年10月31日15时许,呼某伙同程某香在河北省永年县某村庄,将一两岁女童拐骗至林州市。后经人介绍,以八千元的价格卖出。2009年8月,被害人被依法解救。 呼某向公安机关供述,案发前其和程某香在永年县城北一个村子租房子居住,并在一个学校门口卖饭,由于欠别人钱,便动了逃走之心。那天正好其租住房屋旁的一个邻居把其孙女送到呼某家让帮忙照看,由于准备逃走,呼某让程某香把小女孩送回去,但小女孩又跟着程某香回来,呼某遂决定把小女孩带回老家找人领养,自己从中获利。 从上述判决书和警方目前公布的郭新振被拐卖案破案经过来看,在永年县的作案已经是呼某第三次拐卖人口犯罪。第一次即为1997年9月,呼某和当时的女友唐某在山东聊城拐走郭新振,第二次为2000年1月,呼某与女友郭某一起从山西临汾市洪洞县大槐树镇拐走仅一岁半男童。而正是此次案件的破获引出呼某对拐卖郭新振一案的招供。 梳理呼某三次作案经过,可以发现,呼某均与当时的“女友”联手作案,所拐儿童均被带回呼某家乡林州寻找买主。 7月13日,走访呼某所在村村民后,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呼某在太原的弟弟呼某启。 据村民介绍,呼某的大姐目前也长期生活在太原,并拥有自己的公司。对于呼某多次犯罪,呼某启说自己都不知情。他称,父亲去世时,自己才三个月大。因为家里穷,1973年出生的呼某启14岁就外出打工,而呼某从没尽到过一个做哥哥的责任,这么多年,每次跟他联系都是向其借钱,要钱。“一打电话就是要钱,后来我不借钱给他,就不联系了。”呼某启还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此前呼某坐牢7年,他从没去看过。期间呼某生病,他和三个姐姐曾凑钱给其治病。“我不想知道他的事,以后也不会去看他。”呼某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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