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保证书不具法律效力 只能道德约束
华商报
【#律师称保证书不具法律效力# 只能道德约束】7月9日凌晨,广西钦州,男子强行拖拽一女子塞进车内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当事女子发文表示,已在派出所写#保证书#不再骚扰。虽然双方都表示不追究责任,但10日下午警方表示,此案尚未结案。有网友发现,近年来在多起女性被伤害案件中,保证书并没有起上什么作用。 毫达律师事务所孙顺发律师表示,男子当街强行拖拽女子上车,其行为本身危及到女子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视情节严重情况,如果造成被拖拽女子受伤、扰乱社会秩序等其他严重后果,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涉及刑事犯罪,如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绑架罪等。 在本案例中,男子在调解后写下保证书,孙律师认为,保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写保证书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其作用在于对书写人的心里约束或者道德约束。如果男子再次出现伤人行为,仍然要根据具体行为判断其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对此屡犯,累犯,社会危害性大,按照法律规定,会合理的加重处罚,但加重的原因不是由于其之前写过保证书,此时的保证书本身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同时,二人的前男女友关系并不能影响到对男子行为的判定,但可能会影响纠纷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