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90两年,底特率活塞两夺总冠军,当时的球队最有名的自然是‘坏孩子军团’这个外号。其实,所谓的‘坏孩子’当时的意思指的是一种打球的风格。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NBA追求进攻,当时每场比赛得110分以上的球队很多,各个球队都是盛产射手,一场比赛双方加起来得250分也不算什么稀奇。另类的活塞队的出现对NBA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可以说他们打下了现在注重防守的NBA风格的基础。
以1989-1990年时的活塞为例,当时球队第一得分手是ISIAH HOMAS,每场18.4分,可以说是全联盟最低的。球队每场比赛得104.3分,列全联盟倒数第9,但他们每场让对手得98.3分,列全联盟第一,每场净胜对手6.0分,仅次于LAKERS的6.8分。他们这种注重防守的风格给他们带来了总冠军。象他们和公牛打东区决赛时第一场86:77这样的比分在当时属于罕见的低分。
当时活塞的主力阵容是这样的:LAIMBEER、RODMAN、EDWARDS、THOMAS、DUMARS,主要的替补是:‘蜘蛛人’SALLEY、AGUIRRE和有‘微波’之称的VINNIE JOHNSON。当时的阵容比起88年少了一名很重要的大前锋RICK MAHORN。赛季刚开始时,卫冕冠军活塞很不顺,连续失手,还输给了当时的大烂队MIAMI HEATS,球队进行了总结,得出的结论就是:球队的进攻队员太多,必须加强防守。而采取的措施就是把原先主力阵容中的AGUIRRE换成了DENNIS RODMAN,这个决定使得活塞立刻换了个样,在接下去的27场比赛中赢了25场,并且到常规赛季结束时取得了59胜23负的成绩,高居东部第一。而RODMAN成了当年的DEFENSIVE PLAYER,记得当时RODMAN在授奖典礼上象孩子一样的哭了起来,当时的RODMAN本质上还是个很纯朴的球员。
季后赛的进程不想加以详细描述,就想谈谈东区半决赛和KNICKS的比赛以及和公牛的东区冠军系列赛。和KNICKS交手,前两场比赛在活塞主场奥本山宫进行,活塞中锋EDWARDS打的EWING没了脾气,先下两城。第三场NY反攻EWING一人拿下45分,KNICKS则以111:103胜出。第四场比赛,活塞和KNICKS之间的比赛就是一场典型的活塞式比赛,当时管这种风格叫做PHYSICAL GAME,言下之意就是比赛就是靠身体。EWING在比赛遭到重重包围,每次触球身边就有两三名球员,每次移动的结果就是和对手相撞,那种激烈程度拿到现在也没什么比赛比的上。结果自然是KNICKS不适应而败下阵来。东区决赛和公牛的比赛就是一条:‘JORDAN ROLE’和‘ANTI JORDAN ROLE’之间的较量。总之,JORDAN每次进攻都会遇到RODMAN、THOMAS、DUMARS上来逼抢,一不小心就是OFFENSIVE FOUL,进攻层层受阻,突到内线多次遭到LAIMBEER和SALLEY的围攻,吃了火锅无数。当时的JORDAN已经是NBA超级巨星,NO。1。他当时的应变能力已经很强,在公牛的三个主场分别拿下,但4个客场连续败北也没什么办法。这和有名的PIPPEN的什么‘头痛病’其实没什么关系,还是由于公牛无法对付活塞的强悍防守而已。
当时的活塞有一些名言,THOMAS说过:‘NOT A GAME OF SKILL BUT A GAME OF WILLS’就很能说明问题,比赛基本靠的是拼,靠的是防守时那种惊人的气势。活塞球员都是绝对无私的,很多球员都很有表现欲望但绝对有TEAM精神。活塞有三名领袖,除了教练DALY和主将THOMAS外,最重要的就是有NBA‘第一恶人’之称的LAIMBEER。当时THOMAS对于LAIMBEER的评价是:‘他能使对手有挫折感,让对手感到失望因为他很棒’。LAIMBEER就是这样的人,他的球风很毒,盖帽时经常顺势用双手砸向对方的面门(当时最受伤的便是总决赛时的光头PORTER和后来成为工会主席的BUCK WILLIAMS,BUCK戴了那种防护面具还给弄出了血),他的肘部动作更是闻名NBA,和BARKLEY的大打出手就是因为LAIMBEER施毒手重创了该投76ERS的MAHORN。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烂人’,却是活塞的精神领袖。在他的带动下,RODMAN和SALLEY均以侵略性的防守扬名NBA。LAIMBEER精于盖帽和抢断,虽然他的这两项统计排不到前几名,他还有一招拿手的就是‘苦肉计’,造对手进攻犯规,不知有多少好汉吃过他的亏。最重要的是,在比赛最后球队比分落后时,最有自信、最能带动队友情绪的准是他。看96年的RODMAN绝对就是89年时的LAIMBEER,不完全靠身体优势,善于激怒对手,善于让对手失误,善于让队友兴奋起来,RODMAN确实可以说是LAIMBEER教出来的好徒弟。
说到RODMAN,当年的DENNIS的身体素质绝佳,瘦条型的身材但力量突出,弹跳力惊人,长着一双招风耳朵特可爱。那时他身上也没什么文身,耳朵上也没耳环,打球极为卖力,充满激情,是底特率观众最喜欢的球员。怎么看都觉得他是个很可爱的大孩子,绝对没有什么玩世不恭的感觉,怎么也想象不到现在的RODMAN会是这个样子,可能就是身边有LAIMBEER这个榜样吧。那时觉得RODMAN的进攻挺厉害的,还有打快攻时运球过半场压哨远投命中这样的惊人之作。我总认为,离开活塞的RODMAN就象是离开了自己真正的家,越来越变的玩世不恭,越来越油,但是他的敬业精神不比哪个差。
随着91年公牛4:0报仇成功之后,这支在NBA历史上有着重要意义的球队就开始慢慢衰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