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旧产品正式切换 重疾险跨入新定义时代

时隔13年之后,重疾险终于被重新“定义”。2月1日起,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在2007年版基础上修订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正式开始实施。与此同时,旧版重疾定义下的保险产品全面下架,多家保险公司已推出新款重疾险产品,并升级理赔服务,基于新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也开始陆续投放市场。按照新规,一些疾病将按照轻重两级赔付,并可以续保,赔付的病种数量也同时增加。
A 新规实施前老产品“卖爆”
1月31日,新旧重疾定义切换的最后期限,“重疾险”“重疾险老产品将全下架”两个词条轮番冲上微博热搜榜。热搜背后,正是由于重疾险新规过渡期正式结束,此后一日,数千款老版重疾险产品都要下架。
去年11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联合修订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2020年修订版)》和中国精算师协会下发的新版《重大疾病发生率表》正式发布。而重疾险新定义实施后,监管机构也对新旧产品的过渡设置了期限。自2021年2月1日起,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及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新规范,各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疾险产品。而在此前,市面上的重疾险均是基于2007版的重疾定义来设计的产品。
按照重疾新规的过渡期安排,以07版重疾定义为基础的在售重疾险产品,最迟会于2021年1月31日前全部停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保险产品库显示,此前仅登记在人身险产品库的重大疾病险就有超3800个。
“重疾新规实施倒计时了,赶紧上车!”“核保的桌上已经堆了上百件要审核的投保单,再不投保就来不及核保了!”这是此前一个月很多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朋友圈的状态。在老产品下架前夕,对新产品价格的上涨预期外加各大险企的营销策略,直接迎来了一波现象级的重疾险销售热潮。
据山西晚报记者了解,为了保障已经投保了旧定义下重疾险产品的客户利益,就在临近新老产品切换限期的1月内,新老产品定义差异以及险企因此推出的“择优理赔”服务方案,以应对新旧重疾定义在过渡期带来的冲突。所谓择优理赔,简而言之,就是在重疾险新旧定义规范上,哪个更有利于消费者,赔付时就按哪个赔。当发生理赔时,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定义规范。
国盛证券1月31日发布的研报显示,中小公司销售情况更为火热,老产品在甲状腺癌等的赔付比例上具备优势,而新产品在病种定义层面更为友好,当前阶段行业绝大部分公司实行“择优理赔”,即现阶段购买重疾老产品可以同时享受新老产品的优势,叠加中小公司目前在产品价格层面具备优势,尤其是定期重疾及纯消费型重疾方面受到市场的热捧,而上市公司层面当前保障型产品销售情况相对一般。
对于新规的修订,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解释称,之所以修订新规,是因为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人民需求发展的变化,所以需要完善。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的态度,要相信,新规肯定比旧规要完善。
B 新规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
此次实施的重疾险新规明确提出,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并合理制定相关定义。与旧规相比,新规在原有25种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最引人关注的则是,新规范修订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以往,轻症并无统一定义,相应的赔付比例也多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
关于轻症赔付比例上限,新规范对三种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确定为30%。保险公司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新增新规范外的轻度疾病,相应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公司自行合理设定。“30%的比例基本上能够覆盖轻症治愈,可以说是‘把钱用在刀刃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解读称。
值得注意的是,被戏称为“喜癌”的甲状腺癌历来是重疾险中各界关注的一大重点。就当下而言,甲状腺癌往往治疗费用较低且治愈率较高。对于此前买了重疾险产品的消费者来说,若甲状腺癌一旦确诊,都是100%赔付的,这也意味着或许治疗花费几万元,获得的赔付可能达几十万元。
在新规范中,并未将甲状腺癌剔除,而是将其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在旧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本次也是依据上述分级原则,纳入了新规范“恶性肿瘤——轻度”,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从这一角度来说,对消费者的保障更加全面了。不过,此次新规,并未将原位癌纳入标准重疾。
此外,新规范还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与此同时,赔付条件更为合理。根据最新医学实践,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
平安人寿相关人士对此解读称,随着新规的正式发布,重疾领域迎来重大变革。新重疾定义顺应医学诊疗技术和重疾产品市场的发展,将有力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行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C 主流重疾险价格有望下降
相关数据显示,仅从2007年至2018年这11年来,重大疾病保险已经为消费者提供了超过3000款产品,累计承保近2亿人次,累计赔付约180万人次,赔付金额超过1000亿元。目前,重疾险在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中占比近60%。
不过,随着重疾表的更新,新险种的价格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
业内人士表示,影响重疾险产品价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保障责任、利率、费用率、重疾发生率等,不同产品对各种因素的敏感性不同,重疾发生率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次重疾表修订会影响未来新产品的重疾发生率,在曲线形态和发生率水平上较旧规范均发生了一定变化。从保护消费者利益角度,本次2020版重疾表特别对风险边际进行了科学优化。从价格上看,对于主流重疾险产品,如果在相同保障责任的前提下,重疾险产品价格略有下降,对于定期重疾险产品,部分年龄段的价格会有明显下降。总体上来看,重疾险新定义使重疾险产品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2月1日,山西晚报记者获悉,目前,平安人寿、新华保险、华夏人寿等少部分险企已上线新产品。以平安人寿的产品“平安福21”为例,重疾病种由原来的100种扩展至120种,轻症赔付次数由原来最高3次提升至最高6次,并新增20种中症责任,性价比更高了。
对于新重疾险价格,国盛证券相关人士认为,由于中小公司当前产品定价较为激进,而随着偿付能力监管趋严,预计中小公司新重疾产品整体价格将提升10%-20%;大型公司由于定价更为谨慎,预计价格略有下降,价值率保持相对稳定,重疾竞争格局有所优化。
中银证券相关负责人认为,新旧重疾险遵照不同重疾发生率,因此,价格略有调整。但目前由于公司长期经营需求,新重疾险降价或不明显,部分新重疾险价格或有上涨。
业内人士也提醒重疾险消费者,在新的定义下,每一个病种定义得更准确了,也就是其定价更准确了,对客户来说选择起来更方便,保障更有针对性,同样的保费,保障有可能是提高了,可以让消费者在有限的保费支付下,获得更有针对性的保障。与此同时,消费者在投保重疾险产品时,要如实做好健康告知,并要用好犹豫期,也就是在收到保险合同、签收回执之日起15天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有条件,可以咨询医学专业人士。如果想退保,犹豫期内还可以全额退保,但是在犹豫期过后选择退保的话,消费者就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另外,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该买哪款重疾险,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年龄、健康情况、财产配比、保障情况、产品条款以及家人配置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选择最合适自己的产品。
山西晚报记者 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