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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配方指导生产,离职高管侵害新宙邦商业秘密被判刑,公司此前已获赔2000万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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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资本局11月8日消息 11月6日晚间,国内电解液龙头新宙邦(300037.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5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司前员工康威因侵害公司商业秘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在本案判决前,被告人与公司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向公司支付了赔偿款2000万元。

根据判决书披露,康威曾任职于新宙邦,担任半导体事业部总经理,主要负责事业部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在任期间,他主导研发了向某客户定制供应的水性剥离液、钼蚀刻液两款产品的技术配方,相关配方信息载于公司制作并以代码管理的《半导体产品生产工艺文件》中。

此后,康威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上述文件从工作邮箱下载并储存于私人电脑。

2019年底,康威伙同他人成立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3月16日,康威从新宙邦离职,并签署《离职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其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案件基本情况显示,康威随后违反保密义务,通过口述等方式向他人披露钼蚀刻液、水性剥离液产品技术配方,并指导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前述两款产品,销售给某客户。

2025年5月26日,新宙邦向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报案。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8月5日以康威涉嫌侵犯公司商业秘密为由,向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披露,在本案判决前,康威已与新宙邦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向公司支付赔偿款人民币2000万元。新宙邦称,该笔赔偿款已记入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体现为“非经常性损益”。

新宙邦称,本案系公司为维护自身商业秘密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本次一审判决结果有利于维护公司核心技术与经营信息安全,体现公司坚决保护商业秘密的立场与决心。公司同时表示,将不断健全商业秘密全流程保护体系,持续采取法律手段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作为国内锂电池电解液领域龙头企业,新宙邦今年前三季度业绩表现亮眼。

10月26日,新宙邦发布三季报公告,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46.02亿元,同比增长9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亿元,同比增长111.41%。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20.65亿元,同比增长8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2亿元,同比增长106.19%,业绩增长主要来自销售规模扩大等多重因素。

新宙邦于今年1月27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港股上市申请,10月8日完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聆讯,尚待监管最终批准。截至11月6日收盘,公司股价报54.69元,下跌4.17%,最新市值为412.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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