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拍下58岁丈夫与按摩女亲密行为
新浪新闻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在家中安装监控的三个多月里,吴女士称,摄像头记录下不同女性登门80余次,以及她们与丈夫搂抱、亲吻等画面。丈夫何磊(化名)则解释称,这些女性是上门提供按摩服务。
2003年5月,吴女士与何磊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一审判决书认定,双方自2024年10月起分居,至一审判决时已近两年,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在吴女士的叙述中,夫妻关系的变化始于何磊与公司内一位年轻女性的暧昧关系,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随后签订分居协议。
离婚诉讼的争议并不止于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书显示,本案的争议焦点包括双方是否存在离婚过错,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分割等问题。
在吴女士看来,监控画面正是证明何磊有过错的重要证据。
监控安装于两人分居的两个月后,即2024年12月。吴女士称,她在家中安装了三个监控摄像头,分别位于客厅、夫妻卧室和另一间存放杂物的卧室。她解释,何磊此前曾因饮酒摔倒,她担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加之房屋平时不常住,安装监控是出于安全考虑。
她向@中国新闻周刊 提供的购买订单显示,涉事设备为某知名品牌家用监控摄像头。她称,考虑到不想破坏房屋的墙面,便拆掉设备外壳,将摄像头接在插线板上。“探头是圆圆的,像乒乓球那么大。”她承认,安装摄像头时,何磊并不知情。
此后三个多月,监控记录下不同陌生女子进入家中的画面。吴女士自行整理了一份表格,标注了当时58岁的何磊在60多天里,与数十名女子见面的时间、是否发生性行为、疑似有金钱交易等情况。她说,这些亲密行为有的发生在卧室,有的则在客厅。
2025年2月初,吴女士将监控拍摄到的情况告诉父亲,其父随后报警。吴女士称,民警到场时,相关女性已经离开。何磊向警方解释,对方提供的是保健按摩服务,警方当时未能现场查实。
一个月后,发现监控的何磊以吴女士安装窃听设备为由报警。吴女士称,2025年5月前后,警方将监控设备拆走。此后,她与律师一同接受询问,向警方说明设备的购买渠道、型号及查看视频所用的软件,并反映视频中存在嫖娼行为。
在离婚诉讼中,吴女士将视频统计材料提交给法庭。据她介绍,何磊在一审庭审中否认嫖娼及与多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称相关人员是上门提供保健按摩服务,并质疑视频系人工智能生成。
“有的女性在客厅就脱光了衣服。”吴女士质疑,何磊所称的按摩服务难以解释视频中的情形。庭审中,吴女士的代理律师提出,可以对相关视频进行鉴定,以核实其真实性。
@中国新闻周刊 获得的监控视频整理材料中,记录了何磊与不同女性亲密接触的画面。就相关情况,中国新闻周刊尝试联系何磊未果。
判决书显示,何磊对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不予认可,称视频系通过窃听、窃录形成,且缺少原始载体。涉案监控设备及视频原始载体此前因何磊报警称吴女士安装间谍设备,被厦门市公安局何厝派出所扣留。
不过,法院排除相关视频,并非仅因原始载体缺失,还涉及对取证方式合法性的审查。
一审法院没有采信这些材料。法院认为,视频的取得方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且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不具备证据资格,因而未将其作为认定何磊存在婚姻过错的依据。
吴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据悉,二审将于11月下旬开庭。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关键在于安装监控的目的、方式,以及是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张荆表示,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家庭监控影像都不能作为证据。比如,夫妻双方出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合理需要,因家中有老人、孩子或者保姆而安装监控,即使一方对此并不知情,相关影像也不必然不能作为证据。
但如果一方以取证为目的,针对另一方私自安装摄像头,甚至将设备藏匿起来,性质就有所不同。张荆认为,这与在宾馆房间安装针孔摄像头并无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