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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走失患病女硕士案新进展:两名同村涉性侵村民11月4日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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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黄河

曾引发全国舆论热议的山西患精神疾病女硕士卜某走失十余年一案迎来关键司法节点。卜某走失十余年后被寻回,家属发现其失踪期间与和顺县男子张某军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双儿女,张某军案发初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今年1月22日,和顺县检察院对张某军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该案牵出的两名同村男子涉嫌多次性侵卜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定于11月4日在山西省左权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硕士毕业后患精神疾病,走失十余年后才得以归家

据卜某的哥哥卜先生讲述,卜某2008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此后确诊精神分裂症,2009年3月至6月入院治疗,直至2011年仍持续接受复诊用药。2011年5月,卜某从晋中市榆次区家中走失,与家人彻底断联长达十余年,直至2024年,在寻亲志愿者与警方协助下终于和家人团聚。卜先生回忆:“当年妹妹走失的时候家里没有其他人在,直至2024年妹妹回家的时候,感觉她当时的病情比走失前更加严重了,她在外面应该受了很多苦。”

和顺县联合调查组2024年12月10日发布的官方通报确认卜某患病、走失、被村民发现收留的基础案情,通报同时说明,调查阶段暂未发现卜某遭遇拐卖的相关线索。

张某军获不起诉认定:检方判定属于稳定同居、送养行为属民间送养

根据卜先生向多家媒体提供的和顺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记载:2011年7月底,村民郭某在路边发现蓬头垢面、正在饮用脏水的卜某,随后将卜某带回自己家中。数日后卜某跟随郭某下地劳作时偶遇张某军,跟随张某军回家吃午饭,自此长期在张某军家中生活;双方相处两三个月逐步熟悉之后发生性关系,并持续共同生活直至案发。

检察机关在不起诉决定书中阐述认定理由:张某军与卜某发生性关系并养育子女,主观目的为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和强奸犯罪存在本质区别;张某军曾因家庭生活困难,将卜某所生育一名婴儿送养他人并收取4万元抱养费用,该行为属于民间送养范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认定为犯罪,因此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军随后被释放。

卜先生证实,卜某与张某军始终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二人所生育两名孩子目前仍由张某军抚养,卜、张两个家庭至今没有任何往来。

两名同村男子多次性侵患病卜某,案件即将迎来宣判

案件办理过程中,另外两名同村男子张某国、张某林的犯罪线索被查实,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对二人提起公诉,相关起诉书由卜先生对外提供给媒体。

起诉书载明:2020年7、8月份至2024年春季,被告人张某国先后四次前往张某军家中,在明知卜某精神异常、无法正确表达自身意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四次作案当中有两次张某军并不在家。另一份起诉书记载,2022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张某林先后三次前往张某军家中实施侵害,三次作案时卜某均独自在床上看电视。

该案已于2025年年底完成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并未当庭宣判。10月30日,代理该案的王文广律师接受记者采访确认,张某国、张某林涉嫌强奸一案定于11月4日在山西省左权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

新黄河客户端综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红星新闻、法治日报、和顺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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