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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13岁男孩被15岁同学打致终身残疾,600多万治疗费打人者家属付了12万、学校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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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现场

10月19日,周先生向媒体反映,其13岁儿子小天两年前在江苏盐城一私立寄宿学校读书时,遭到15岁同班同学小海的殴打,致其颅脑损伤、左眼盲目,构成重伤二级。2026年4月,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事件回顾:一双耐克鞋引发的挑衅与暴力

2024年“五一”期间,小天妈妈给他买了一双耐克鞋,小海此后不断挑衅小天,说“鞋子多贵”等。

5月11日晚7点多,小海来到小天宿舍再次挑衅,小天让其离开遭拒后,他拿起马桶刷甩向小海;小海随即挥拳打向小天脑袋。

宿舍管理员孙某某在8点左右将两人分开。小天当时喊头疼,但孙某某看其身上没有伤,又觉得是晚上,不想麻烦家长,便打算次日再通报班主任。

随后,发现小天不对劲,于是在晚上8时16分,孙某某联系了班主任,33分钟后,班主任赶到,小天已侧躺床上没了回应。

当晚9时35分,该校校长到场,喊小天也无反应,随后通知家长、校医到场。小天父母在10点多赶到后发现孩子昏迷、瞳孔散了,便立刻拨打120。

CT显示,小天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出血、脑疝,医生下达病危通知。昏迷两个多月后,小天醒了过来,目前左眼四级盲目、右侧偏瘫,转入康复医院至今。

小天的父亲周先生表示,儿子治疗已花费600多万元:学校拿200万,小海家拿12万,周先生家出了近400万。

视频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据学校郑老师称,肢体冲突过程中,小天没有还手。小天在班级成绩垫底,平时说话没有分寸,容易得罪人。小海2023年10月从阜宁转学过来,刚来时有些坏习惯,因偷偷抽烟被学校记过、记大过处分两次,成绩偏下,平时和同学之间也有小的矛盾,但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动手。

刑事责任:年龄不是“免罪盾牌”

但刑责之外赔偿难兑现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夏秀渊从刑事责任、学校责任、欺凌演化、家属维权四个层面对此案进行了解读。

夏秀渊指出,本案施暴者作案时已满15周岁,已达到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年龄,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体现了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司法导向。

“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绝不等于纵容恶性暴力。”夏秀渊表示,小海此前已有抽烟违纪、多次和同学发生矛盾的前科,本次因嫉妒挑衅升级为暴力殴打,直接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终身残疾,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予以刑事惩处,释放出明确信号:校园暴力造成严重后果,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不能以未成年身份逃避惩罚。

但夏秀渊同时提醒,刑事惩罚只是一部分。刑罚之外,施暴者的监护人需要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本案施暴方仅赔付12万元,与600多万巨额医疗康复费用差距巨大,被害人家庭背负沉重经济压力,暴露出部分未成年人侵权案件里刑事判决落地、但民事赔偿难以足额兑现的现实难题,后续还需通过民事诉讼继续追索赔偿”。夏秀渊进一步向记者解释道。

学校责任:寄宿制管理失守

救治黄金时间被耽误

夏秀渊认为,本案发生在私立寄宿学校宿舍,寄宿制意味着学校承担着住校学生夜间的教育、管理、安全保护义务,但此案中学校处置存在明显过错,集中体现在四个环节。

第一,冲突当场处置麻痹大意。 宿管已将二人分开,小天已明确诉说头部疼痛,但宿管仅凭体表看不到外伤,抱着“不想麻烦家长”的心态,没有第一时间送医,打算次日再交给班主任处理,错过了头部外伤最佳救治窗口期。夏秀渊指出,颅脑损伤外表可能毫无痕迹,但内部出血会持续恶化,宿管的疏忽客观上延误救治,加重损害后果。

第二,响应处置流程拖沓滞后。 从宿管上报、班主任赶到宿舍,再到校长到场,直至家长接到通知赶到学校时,孩子已经昏迷、瞳孔散大,整个处置链条响应缓慢。《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生遭受伤害,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及时通知监护人。头部受伤属于高危伤情,应当优先就医,而不是等待层层通知到校处理。

第三,救治黄金时间被耽误。 夏秀渊特别提到,从喊头疼到进医院,两个多小时过去了。CT结果是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出血、脑疝——颅内出血的救治有明确的黄金时间窗,这两个多小时与“偏瘫、失语、失明”的损害扩大之间,很难说没有因果关系。

第四,事前欺凌苗头没有干预。 冲突的导火索是长期言语挑衅,小海转学后就存在抽烟记过、与同学频发矛盾的问题,学校虽给予处分,但没有持续跟踪心理状态、做好风险预警,没有对同学之间持续的言语挑衅、欺凌苗头及时介入化解,小矛盾最终演变成恶性暴力事件。目前学校先行支付200万治疗费,但民事责任划分仍有待法院进一步厘清。

从言语挑衅到肢体冲突:

校园欺凌的苗头 不能等动手了才管

夏秀渊指出,本案起因仅仅是一双新鞋引发的嫉妒、言语挑衅,从口头挑衅到肢体冲突,再到致人终身残疾,这是很多校园暴力的典型演化路径:很多恶性校园伤害,并不是一开始就蓄谋伤人,而是从言语嘲讽、攀比嫉妒、不断挑衅开始,如果没有及时制止,未成年人情绪失控就极易升级为暴力行为。

对学校而言,欺凌防控不能只停留在开会宣讲,不能只处理已经动手打架的事件,要重视言语欺凌、攀比挑衅这类前期苗头。尤其寄宿学校夜间宿舍是欺凌高发地带,要强化夜间巡查制度,完善受伤应急处置流程——学生诉说头痛、腹痛等内伤症状,不能仅凭肉眼外表判断伤情,该送医就要及时送医。

对家庭而言,一方面要引导孩子正确看待物质攀比,学会处理同学间的嘲讽矛盾,懂得遇到骚扰挑衅第一时间求助老师家长;另一方面家长也要关注孩子性格、情绪教育,教会孩子暴力不是解决矛盾的手段。施暴孩子的家庭监护缺位同样值得反思,孩子出现违纪、易怒、和同学频繁冲突时,家庭需要及时介入管教。

家属维权:另行民事诉讼

把“延误救治”作为核心主张

另外,夏秀渊建议家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把学校和加害方监护人一并列为被告,核心主张是“延误救治导致损害扩大”,用时间线和病历做因果关系鉴定,争取提高学校责任的比例;做伤残等级与护理依赖鉴定,把后续康复、终身护理、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计入,600万不能只算已花的;申请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救助基金,并核查学校是否投保校园责任险等。

校园霸凌没有赢家:

花季少年终身残疾 施暴少年留下案底

夏秀渊最后指出,这起悲剧没有胜利者:被害人花季少年落下终身残疾,人生轨迹彻底被改写;施暴少年虽未成年,但留下刑事案底,青春也被改写;学校也需要承担管理过错带来的责任。

校园欺凌治理,不能只依靠事后司法追责。事前的苗头干预、事中及时制止伤害、受伤之后的快速救治,每一环都不能失守。司法惩罚是最后的防线,更重要的是家庭、学校共同建立预警机制,把矛盾化解在暴力发生之前,最大限度守护未成年人在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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