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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岁坠亡幼童母亲再发声:“我只要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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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记者 阮海峰 刘鑫 文/图

2026年9月13日,重庆一名2岁2个月的男童从18楼家中坠亡,事发时父亲崔先生将孩子独留家中,下楼遛狗约12分钟。10月16日,孩子母亲刘女士正式向辖区派出所提交“刑事控告”,控告丈夫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警方出具的受案回执显示,该案已依法受理。

10月22日,刘女士接受大象新闻记者采访时,回应了事发后的诸多细节。

刘女士说,当天天气晴好,完全可以推车带孩子一起遛狗,但丈夫仍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她称曾叮嘱丈夫“等孩子睡着再去遛狗”,对方未听。事后她多次追问,丈夫先说“不知道”,再问便拒绝沟通,称“有什么你去问警方”。刘女士表示,作为一个母亲,只想要一个真相。

刘女士向警方提交了十余条疑点,核心围绕“为何明知风险仍独留幼童在家”展开。她表示,自己之所以坚持把这件事“放大”,是希望推动社会关注监护人失职的法律标尺问题。若收到不予立案的决定,她计划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并争取就争议问题举行听证。

孩子离世后,刘女士说自己珍藏着孩子的遗物,而丈夫却扔掉了部分物品。她质问对方为何丢弃前不征求她的意见,丈夫回应称“看到这些东西难受,难受就丢了”。

“我无法理解。睹物思人,难道就应该丢东西吗?难道不应该更加珍藏这个东西吗?”

当被问及“如果有机会跟孩子说话,想对孩子说些什么”时,刘女士停顿良久:“可能不会说什么,但一定会把孩子紧紧抱住。”

事发后,刘女士回忆,曾有一次长达50分钟的电话,“我哭了45分钟,具体沟通内容已经忘了。”此后沟通次数屈指可数。

目前,刘女士的睡眠和饮食均受到严重影响,没有胃口,一个月瘦了11斤,“很不健康”。

刘女士表示,如果有一天法律程序全部走完,她希望大家提到“监护人”相关话题时,能想到她的孩子。

在监护人失职如何追责、追责边界问题上,她虽然不希望孩子以这种方式被记住,但也没有办法。

她希望通过这件事让公众看到:“所有家庭里面,爸爸一定要对孩子负责,要看到妈妈的付出,要对孩子倾注爱。虽然他是孩子的父亲,但因为他的看管失责,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责任要追究到底。”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商业刑事部主任秦明律师向大象新闻记者介绍,公安机关出具受案回执,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正式受理本案,接下来案件会进入到调查阶段,但不等于刑事立案。

孩子父亲或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但有一定难度。从犯罪构成上讲,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出于过失,客观上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也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致使他人死亡,但是却没有预见到。或者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了死亡结果,其轻信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孩子的父亲,将男童置于无人看护状态,导致死亡后果的发生。死亡后果和置于无人看护状态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是,界定孩子父亲应不应当预见到死亡后果的发生,存在一定争议,还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的调查来认定。

截至发稿时,记者多次联系崔先生,其在电话中表示不接受采访。

记者|阮海峰 刘鑫

责编|王文斌

监制|余超

编辑丨朱永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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