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出遛狗,2岁儿子从18楼坠亡,女子正式提起刑事控告,怀疑丈夫因家庭矛盾作案,父亲发声:曾在殡仪馆下跪,事后已将狗处理
新浪新闻
来源:南京广播电视台
“朗朗,妈妈和外婆来看你了!”
10月20日上午,重庆阴雨绵绵。南岸区某陵园内,刘女士和她的母亲蹲在墓碑前,失声痛哭。
朗朗墓碑上的殁年时间定格在2026年9月13日,孩子仅仅在世上驻留了两年两个月。
当天上午,刘女士和丈夫崔先生,带着朗朗先去到海洋公园游玩。下午,刘女士外出办事,崔先生短暂离家遛狗,把朗朗独自留在家中。短短12分钟的空档,孩子不幸从18楼的家中坠亡,一场无法挽回的意外骤然发生。
刘女士表示,事发至今,崔先生从未向她道歉。2026年10月16日,刘女士正式向辖区派出所提起控告,追究丈夫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目前,警方已受理了刘女士的报案。
丧子之痛难释怀:
暴瘦11斤,夜夜难眠靠药物支撑
孩子离世一个多月,巨大的悲痛彻底击垮了刘女士的身心。
“我以前不懂抑郁是什么,亲身经历才知道,就是对所有事都提不起兴趣,没有食欲,一想到孩子就忍不住哭。我从97斤瘦到了86斤。”刘女士痛苦地说。
失眠成为了她的常态。“这一个多月,我只自然睡着过两次。其余夜晚彻夜难眠,就算服用安眠药,也依旧无法安稳入睡。”
10月19日深夜,身心俱疲的刘女士终于浅浅入睡,睡梦中梦到了日思夜想的儿子。“梦里朗朗跟我说,‘妈妈,我要喝牛奶’,我答应给他拿。”
10月20日一早,刘女士特意买了鲜牛奶和朗朗最爱的奶酪棒,在孩子外婆的陪同下,去陵园祭奠。
朗朗的墓碑前,摆着他生前爱不释手的玩具小汽车,还有一盆生机勃勃的多肉植物。刘女士盼着,孩子在另一个世界,能像这盆植物一样,顽强、安然地生长。
“朗朗乖,你在天堂一定要好好的。”刘女士蹲在墓碑前,抚摸着孩子的遗照,泣不成声。
“你那么乖,你爸爸怎么忍心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朗朗,妈妈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
这是孩子离世后,刘女士第五次前来祭奠。平日里,她大多居住在区县的父母家中。“(朗朗)外婆家里全是朗朗生活过的痕迹,推车、玩具全都完好保留。
待在这里,我能感受到孩子还在,心里稍微安稳一点。”
夫妻隔阂难消:
男方未道歉,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事发到现在,他(崔先生)一句道歉都没有,我完全看不到他有半点自责和愧疚。但凡他态度诚恳一点,我心里也能好受一些。”刘女士说。
悲剧发生后,丈夫崔先生提出了维系婚姻的方案:在刘女士重新就业前,孩子爷爷奶奶每月拿6000元,他再拿4000元,合计每月补贴1万元,希望日子照旧过下去。
对此,刘女士完全无法接受。“我们之间唯一的纽带就是孩子,现在孩子没了,日子根本过不下去。孩子不是因病离世,是他重大监护过失造成的悲剧,我不可能当作无事发生。”
刘女士表示,事发至今,两人一直分居。崔先生依旧居住在事发的家中,她则住在父母家。
为了给孩子讨一个公道,10月16日,刘女士正式向辖区派出所提交了“刑事控告”,控告崔先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警方出具的受案回执显示,控告已依法受理。
“我的诉求很简单,还原事实、尊重证据、得到真相。”刘女士表示。
刘女士还透露:“后续在检察院立案监督阶段,我和代理律师会申请召开听证会,公开公安机关的认定标准。监护人重大过失导致孩童离世,绝不能简单归为普通过失。作为母亲,我有权得到一个公正的真相。”
悲剧复盘:
妻子再三叮嘱,丈夫仍留幼童独自在家
刘女士介绍说,她和崔先生于2021年经亲戚介绍相识,两年后结婚。“婚后我们其实三观不合,感情很一般,婆媳关系也比较紧张。事发前几天,我和孩子爸爸还因为育儿问题大吵一架。”
她回忆说,事发当天,他们一家三口去海洋公园游玩时,全程都是自己带朗朗玩,“孩子爸爸一直在玩手机。吃完午饭后,儿子和他爸爸把我送到工作地点,下午3点我们分开。”
刘女士表示,监控显示,当天下午3点26分,崔先生将朗朗安置在客厅沙发观看动画片,孩子怀里抱着日常喜爱的被子。随后,崔先生就把朗朗独自留在家中,自己则出门遛狗。全程离开时长12分钟,下午3点38分,崔先生返回家中,发现孩子不见了踪影。
“分开前我特意叮嘱他,让他等孩子睡着再去遛狗。他当场表现得很不耐烦,我又退一步让他把孩子一起带上。我再三叮嘱、反复提醒风险,他为什么完全不听?”刘女士说,自己完全无法理解丈夫的所作所为。
在刘女士印象里,崔先生也很少单独带朗朗。“平时我们一起带娃时,基本都是我照看孩子,他就在一旁玩手机、抽烟,他单独带孩子,我记得只有两次。”
刘女士反复提出疑问,崔先生究竟抱着怎样的心态,把2岁幼童独自留在18楼家中长达十几分钟。
男方回应:
曾在殡仪馆下跪,事后已将狗处理
其父称等待警方处理
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崔先生的父亲。崔父表示,儿子于19日已经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就看派出所怎么处理。”
崔父还称,他们一家人一直在做儿子的思想工作,劝他与刘女士和好,但儿子与儿媳并没有见面,“他在上班,就是心情不好。”
当被问及崔家是否给刘女士一定的补偿时,崔父表示:“两个(人)还是一家人,现在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关于刘女士向警方提出刑事控告的情况,记者问询辖区派出所和辖区公安分局,两级警方均未给出具体回应。
另据红星新闻,10月19日下午6点过,刘女士正好遇到崔先生回家,两人就孩子的事情发生争吵。刘女士认为,孩子离世,崔先生并没因此感到愧疚。
崔先生则称,事后自己很伤心,当天有政府人员、警方、殡仪馆等人找自己处理事情,并非对孩子无情。“事发第二天上午,我(在殡仪馆)跪在孩子面前,被她(刘女士)拿着衣架打。”
争吵中,崔先生说“对不起”,刘女士表示不接受。
她质问丈夫:“遛狗为什么不能带着孩子一起?”崔先生解释,自己和孩子单独相处机会就几次,没有考虑周全,孩子比较活泼,没有想到他的攀爬能力那么强,会抱着被子踩着洗澡桶,翻出窗户。
刘女士介绍,孩子平时都不到窗边去,从来没有爬过窗户下30厘米高的储物柜。她疑惑为什么事发当天就爬上去了并翻窗坠楼?
崔先生无言以对,他表示自己当时不在家,警方调查是孩子自己爬上去的,洗澡桶上还有脚印,“只能说是意外。”
崔先生也向红星新闻讲述了当天事发经过。他表示,当天他带着孩子回到家已是下午。早晨遛狗后,柯基小狗“西瓜”没有出门。进门后,他给孩子打开电视播放动画片,还跟孩子说:“你看会儿动画片,爸爸下楼遛下狗。”
下楼后,他带着狗绕着游泳池转了一圈就上楼回家,整个过程时间12分钟不到,回家后就发现孩子不见了。这时,他听见楼下有人喊“谁家孩子掉下去了”,他靠近窗户一看,是自己的儿子,第一时间给刘女士打去了电话。
崔先生称,截至10月19日,他已多次到派出所做笔录,目前还是警方的怀疑对象,只能通过警方调查和法院判决证明自己讲的情况是否属实。
针对有网友“狗比孩子重要”的说法,崔先生表示,狗是他和妻子谈恋爱时买的,因遛狗失去了儿子,自己也很悲痛,事后已将狗处理。
律师解读:
案件最终定性需结合诸多细节
此次事件中,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关键判断标准有哪些?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崔先生是否仍要承担民事责任?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该事件能否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核心在于刑法层面的重大过失以及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他表示,法定判断标准包含三点: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幼童负有绝对安全看管义务;监护人应当预见高空独居存在致命风险,却因疏忽大意脱管;脱管行为与儿童坠亡结果存在直接、唯一因果关系。“高空楼层、低龄幼儿、无人看护属于高度危险组合,是司法认定过失最关键的裁量依据。”
赵良善律师提到,案件诸多细节将直接影响最终定性,“比如房屋窗户防护设施是否缺失、家中是否存在可攀爬垫高物品、监护人是否知晓孩子有攀爬扒窗习惯、是否属于侥幸放任危险等,都是警方核查的重点。若明知存在风险仍放任不管,入罪概率大幅提升。”
赵良善律师还表示,即便公安机关最终不予刑事立案,孩子父亲未尽法定监护职责的过错依然成立,依法必须承担全部民事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