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潘维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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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潘维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维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扭曲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背离组织原则,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目无法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维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维维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黔西南州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