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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再婚后和丈夫一起买房,抚养5岁继子直至其结婚生子,得知丈夫想把房过户给继子后立遗嘱:自己的房产份额仅由亲生女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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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

相伴三十余年的重组家庭,却因一套房产埋下财产纷争的隐患。这起发生在广州的真实案例,道出不少再婚家庭共同的传承困境。

据广州日报10月18日报道,三十多年前,刘阿姨(化名)与老伴组建重组家庭,悉心照料、抚养老伴与前妻的儿子长大。婚后二人共同出资在广州购置房产,登记于老伴名下,刘阿姨出于信任,一直没有对这套共有房产做单独的财产约定。

刘阿姨亲生女儿梁女士表示,随着继子成家生子,一家三口长期与老两口同住。之后,继子多次提议置换房屋。继父也有计划直接将整套房屋过户至继子名下,由继子独自占有。眼看着属于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可能被单方处置,刘阿姨心中充满不安。

于是,刘阿姨母女来到中华遗嘱库,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妥善安排,明确属于自己的那1/2房产份额,由亲生女儿个人继承。

“很多重组家庭没有提前做好财产规划,最后亲人反目情况不少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服务点项目负责人许冰纯表示,遗嘱不是家庭不和的预兆,反而是提前定分止争的法律工具,能够清晰地把自己的财产留给想要托付的人,减少家庭内部的继承纠纷,守护家庭的安宁。

她表示,刘阿姨把继子从5岁抚养成人,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扶养关系,继子依法有权继承刘阿姨的遗产,这是很多重组家庭长辈都忽略的点。如果没有遗嘱,一旦发生继承,夫妻共同房产要先分出一半归配偶,剩下的一半再由配偶、亲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像本案中如果不做规划,刘阿姨的亲生女儿最终只能分到房产约1/6的份额 。

如今,刘阿姨可以在遗嘱中明确处分属于自己的那1/2房产份额,指定由亲生女儿个人继承,直接打破法定继承的均分规则,把财产留给最想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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