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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丨追回不该发的产业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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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我把关不严,没有认真核实村民实际种植产业情况,导致产业奖补违规发放……”前不久,灌阳县新街镇某村委会原副主任范某德收到处分决定后,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悔恨不已。

此前,该镇纪委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时,不少群众反映镇内某村脱贫户范某吉从未种植花生却获得相关产业奖补的问题。

产业奖补政策是赋能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查明问题原因,该镇纪委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初步核实,一方面到村委会调阅产业奖补申报材料,核对申报面积、发放金额;另一方面前往范某吉家中核实种植情况。

核查发现,范某吉于去年5月向村委会提交产业奖补申请,申报规模为优质稻7亩、花生4亩,奖补金额共5000元,但其实际只种植优质稻2亩,另外5亩优质稻和4亩花生是其女婿在湖南种植的。为进一步核实细节,工作组找到该村负责该笔产业奖补项目验收的范某德进行谈话。

“你是否清楚奖补政策?家庭成员在外省发展种植的产业,是怎么顺利通过验收的?”工作组开门见山地问。

“没有认真研究奖补政策。核实申报表时,我只查看了脱贫户提供的种植作物照片。”范某德支支吾吾地回答。

“关于申报种植情况,有去实地进行查看吗?”

“我们村里有上百名脱贫户,当时我嫌麻烦,就没有进行实地核验,草率认定其符合申报条件,将超范围的5亩优质稻和4亩花生予以签字确认,使其通过村级初审。谁知道提供的是其女婿在湖南种植的作物照片。”在工作组的不断追问下,范某德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最终,范某德因履职不力、工作作风不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补资金也被追回。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该镇纪委举一反三,督促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各行政村认真落实好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优化产业奖补申报、审核工作流程,全面堵塞漏洞。(灌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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