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丨贵州荔波:以案突破保证群众分红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编者按: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恶痛绝,感受尤为深切。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要求,2024年4月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各部门以超常规举措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挖严查“蝇贪蚁腐”,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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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讲的扶贫展销中心项目每年分红款有458.25元,为什么我只拿到了358元?”2026年1月,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县委巡察组对瑶山瑶族乡红光村开展巡察时,收到一条群众反映。
少的100元哪去了?巡察组第一时间深入走访该村村民小组,详细了解扶贫项目分红款发放情况,很快查清问题,并形成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后,荔波县纪委监委立即着手开展调查。经查,红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某在领取、管理、发放村扶贫展销中心项目分红款过程中,不但未将3.66万元分红款及时发放,还将其中1万余元挪作他用,导致群众的分红款打了折。
荔波县纪委监委以红光村一案为突破口,举一反三,针对扶贫展销中心项目分红覆盖的其他村同步开展下沉式监督,最终查实高桥村、瑶山村也存在挪用群众分红款问题,相关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
分红款虽少,反映出的却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机制缺失的短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县级是主战场。集中整治开展以来,荔波县坚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作为重点,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带队、纪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县紧盯村级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治理。
针对“三资”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荔波县纪委监委按照“1名常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N个派驻纪检监察组+N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模式建立3个片区协作组,梳理制定36项监督任务清单,形成“监督联合、问题联查、案件联办”模式,并深化“纪巡”联动。结合监督办案情况,选取“三资”规模大、数量多、信访量大的21个村(社区)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监守自盗、贪占挪用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问题。
集中整治以来,荔波全县共立案1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形成了有力震慑。通过办案开路,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经济合同规范管理、镇村固定资产管理、村合作社资产使用管理、村集体资金追缴、村干部借(欠)款未归还等5个“小切口”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819个,追回资金859.08万元。
“农村集体‘三资’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心关注,必须管好用好。”荔波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聚焦资产资源管理、集体资金使用、合同协议履行等问题,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络,严惩“蝇贪蚁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通讯员:莫泰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