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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为村集体“家底”上好“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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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荔浦市荔城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镇某社区原党委书记陈某某,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使用村集体收入为社区离任干部发放退休补贴,共计5万余元。最终,陈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针对该社区存在落实村集体资金决策程序不到位、集体资金账目混乱等问题,该镇纪委制发监察建议,要求社区及时整改,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规范集体资金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和难点。桂林市纪委监委以“三资”整治为切口,锚定“制度规范、问题治理、数字赋能”主线,聚焦群众关切,健全监管机制,深化专项整治,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该市纪委监委打破部门壁垒,搭建“纪委监委统筹+职能部门联动”的协同监督格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深做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有序、村级组织“三务”公开及时全面、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等方面,制定6个方面12项具体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并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村级党组织各项制度建立运行情况、“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情况和村“两委”干部作风等方面易出现的突出问题列入监督内容,推动构建党委、政府牵头主抓、纪委监委监督推动、职能部门积极推进、责任单位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针对村级财务、集体经济合同、工程管理、村级债务四大领域,该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公开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通过深化片区协作机制,实行线索联查、监督联动、案件联审和领导包案制度,坚决查处了一批损害集体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在严查严处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构建长效治理格局。自2025年以来,全市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327件,留置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9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6份,推动职能部门整改突出问题2646个,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26项。

此外,坚持标本兼治,深化系统治理。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完善监管平台、推动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质效。如资源县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部门投入使用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平台,实现合同备案、财务公开、资产登记线上办理,确保数据实时可查。(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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