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州:清风护航小微工程 阳光照亮民生一线
安徽省纪委监委网站
“此次督查主要围绕咱们镇今年实施的‘小微工程’,调阅决策审批、招标投标等资料,现场核验工程质量……”近日,阜阳市颍州区纪委监委联合区直相关部门赴该区九龙镇环境整治、沟河塘清理工程施工现场,对基层“小微工程”开展实地监督。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沟河塘清理、村内道路改造等小型工程,直接关系乡村振兴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针对此类工程,今年以来,颍州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主动将监督探头下沉一线,聚焦决策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建设、验收管护、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深入整治农村“小微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为推动基层“小微工程”更加透明、更易监督,该区纪委监委主动探索“三单三查”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动镇街建立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监督清单,常态开展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大数据核查,同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受理“小微工程”领域违反“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规避招标、擅自变更施工建设等方面问题线索21条,立案查处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以铁的纪律斩断伸向“小微工程”的“黑手”。
在健全制度机制的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牵头建立“纪检监察+职能部门+镇村联动+群众参与”的立体监督机制,联合发改、住建、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就各自业务领域“小微工程”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出“禁区”、划定“红线”;推行“阳光公示”制度,督促镇村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务公开栏、村民微信群等载体,实时公开项目概况、施工进度、资金使用、验收结果等信息,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组建由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构成的一线监督队伍,全程参与工程监督,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从源头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小工程’连着‘大民生’,下一步,将全力擦亮监督‘探头’,坚持将‘挖病灶’与‘开良方’相结合,确保资金不流失、项目不走样,让每一项‘小微工程’成为廉洁工程、放心工程、民心工程,为推进基层治理提档升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