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破坏制度典型案例
1.凉州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刘传华违规代收执行款案。2017年至2021年,刘传华在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期间,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关于执行人员不直接收取现金和票据之规定,长期以现金、个人微信账户转账等方式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案款、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刘传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民勤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达其伟违反民主决策原则、侵害群众利益案。2017年至2024年,达其伟在担任民勤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违反《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以个人意见代替重大事项组织决策,指定关系企业作为医疗设备等采购合作对象,插手大额资金结算,默许相关科室违规收取患者医疗服务费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达其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古浪县住建局拆迁办原主任卫青山违法骗取房屋补偿款案。2015年至2017年,卫青山在担任古浪县住建局拆迁办主任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卫青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天祝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杜世明违规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案。2012年至2023年,杜世明在担任天祝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相关规定,安排县医院设备科主任向相关企业业务代理人员透露计划采购设备参数等信息,帮助其顺利中标,并非法收受财物。杜世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