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孙永红、郭强、胡志峰、吕东胜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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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孙永红、郭强、胡志峰、吕东胜提起公诉。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孙永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委原常委、黄岛区委原书记孙永红(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永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永红利用担任胶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青岛市委常委、黄岛区委书记、青岛西海岸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强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郭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强利用担任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厅长,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胡志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原副书记胡志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志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志峰利用担任龙里县委书记,黔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黔东南州委常委、副州长、州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吕东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金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吕东胜(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东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吕东胜利用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镇长、党委书记,周浦镇党委书记,祝桥镇党委书记,金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物业租赁、工作调动、厂房搬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