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破坏制度典型案例
1.徽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晓宏个人违规决定重大事项案。2019年3月至2022年1月,马晓宏在担任徽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无视制度,严重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将本应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植被恢复、旅游生态治理、土地开发整理等工程项目的监理部分,由其个人决定指定给相关公司实施。马晓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西和县第三中学原校长胡家全不据实代收教辅资料费用并从中获取差价案。2021年至2024年春季学期,胡家全担任西和县第三中学校长期间,无视法规制度,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有关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的要求,在学校代收教辅资料费用过程中大肆获取差价,违规获取的资金用于学校其他开支。胡家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宕昌县狮子乡财政所原所长吕东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案。2022年3月,吕东林在担任狮子乡财政所所长期间,无视财经法规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相符的发票有关规定,通过他人帮助,虚开增值税发票套取单位资金26万余元,并将其中23.2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归还个人借款等支出。吕东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两当县金洞乡原二级主任科员罗成以他人名义申贷灾后重建贴息贷款案。2009年至2023年,罗成担任金洞乡立渠村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期间,漠视法规制度,违反《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关于借款人须具备真实受灾、真实重建需求之规定和《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关于严禁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和有关单位徇私发放、冒领、骗取救灾款物、救灾贷款贴息之规定,以五保户名义申贷灾后重建贴息贷款,用于家庭日常支出。罗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