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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消费者外卖中吃出异物索赔千元,法院驳回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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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孙某在外卖平台购买拉面、烤羊排、大腰子等餐品,合计消费260.99元。就餐过程中,孙某在拉面里发现毛发异物。双方沟通协商退款未果后,消费者起诉商家,要求全额退还全部餐费并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

外卖餐品吃出异物

就能千元索赔?

2025年大兴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外卖拉面毛发异物维权纠纷案宣判,支持退还拉面单品费用19.99元,对1000元的索赔请求未予支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特此提醒

维权有边界,索赔不牟利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一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紧盯餐饮外卖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从严查处后厨脏乱、操作不规范、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坚决守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遭遇食物腐败变质等问题,首先与商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注意保留好预订凭证、消费票据、现场照片、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就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我们将依法严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消费者维权绝非无限度索赔。本案中,法院认定,涉案拉面中确存在毛发异物,商家应退还该单品费用。但消费者未能证明该毛发导致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亦未能证明商家存在生产或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对1000元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因此,消费者提出的全额退款、千元惩罚性赔偿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最终仅判决商家退还19.99元拉面单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是惩治无良商家的利器,并非牟利的手段。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维权意识,客观合理主张诉求,摒弃牟利性索赔行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操作规范,主动排查食品加工、外卖打包全流程安全隐患,面对消费者合理投诉诉求,主动沟通、积极整改。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维护安全有序、诚信规范的餐饮市场环境。

来源:北京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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