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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甘肃省纪委监委网站 05.18 08:30

“自2024年该同志提拔任用为副处级干部以来,没有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及信访举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交流任用不持异议。”近日,收到省残联党组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后,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对被征求意见人员信访举报、追责问责等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并书面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党内监督的有效方式,也是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关口。纪检监察组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范围、程序及工作要求等加以规范改进。

《通知》明确6种受理事项,包括省民政厅、省残联拟提拔副处级、正处级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或者省委省政府审批的重要表彰奖励事项等,受理人员为省纪委监委机关或省委组织部要求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厅级干部,省民政厅、省残联管理的处级领导干部及四级以上调研员(含直属单位)等4类人员,纪检监察组在综合分析研判基础上,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向人事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考察、不宜提拔等建议。

纪检监察组指定专人归口受理,对接省民政厅、省残联人事部门,承办各单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出具党风廉政意见,逐级审核把关,使意见回复更加精准高效。

建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全面客观的基础,纪检监察组注重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及时将干部任免、人事档案、谈话函询等情况纳入其中,目前已建档132人,实现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覆盖。

为防止科级升处级党员干部出现审核“真空”地带,纪检监察组明确分级把关责任,对拟提拔处级职务的科级干部,要求同步征求机关纪委意见,共同拧紧责任链条。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综合考量日常监督情况,统筹用好廉政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深入研判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审慎出具党风廉政意见9份,办理各类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38人次。(供稿 张丁香 编辑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