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检法机关: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
北京日报
记者12日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决定自2026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违法行为。
根据通告,凡在上海法院有执行案件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主动履行义务。对任何抗拒、规避、妨碍执行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涉嫌构成犯罪的情形,人民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通告表示,敦促所有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务必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诚信困境中的企业或个人依法给予履行宽限、分批履行等合理空间,努力促成执行和解,助力企业恢复生机,共同破解欠薪、三角债等治理难题。
来源:新华社
作者: 兰天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