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解开办证“死结”
广西纪委监委网站
“我们来回跑了好多次都没办成营业执照……”近日,桂林市叠彩区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收到群众反映商铺转租后,长期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问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提升服务意识,及时解决问题。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区纪委监委立即将该群众反映的问题列为民生实事重点督办事项,与区大数据局配合联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全程跟进督办。
“办证材料不齐,无法提供营业场所《不动产权证书》,确实办不了啊。”调查组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窗口了解具体情况时,工作人员也说明了具体理由。
为什么不能提供《不动产权证书》?难道是群众无理取闹?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组发现,该问题远比想象的要复杂。原来,十年前有数十名群众以“返租分红”的形式投资了某大楼酒店式公寓,结果才领了几个月租金分红,开发商就消失了,导致参与投资群众损失惨重。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经区政府批准,由投资群众代表组成大楼业主委员会对大楼进行实际管理,依据投资群众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10年租期条款,对大楼进行出租,收取微薄租金弥补群众损失。如今合同中约定的10年租期已到,能不能再续租10年?若能续租如何才能办理新营业执照?都是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为了理清问题症结,彻底解开办证“死结”,该调查组会同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委员会提供的《租赁合同》等原始材料,最终找到了一条可行路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十年租期,并承诺到期返还本金,但合同约定的每月租金分红仅支付数月,到期后也未返还群众本金,有银行流水等支付记录证明开发商已构成实质违约,触发合同约定违约自动续租10年条款。同时,业主委员会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利查询复制不动产权信息。找到法律依据后,该调查组立即派专人指导业主委员会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获取不动产权证明等材料。
最终,在调查组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业主委员会准备好全套办证资料,再由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窗口按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新的营业执照,预计新的10年租期会为群众获得共计50万元的稳定租金收益。(桂林市叠彩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