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贾龙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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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晋城市政协原副主席贾龙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贾龙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25年,被告人贾龙斌利用担任山西省晋城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副院长、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供应、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