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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省级责任人!这一名单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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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据应急管理部4月26日消息,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通报“2026年全国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共通报防汛抗旱责任人2810名,共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责任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司令员担任兵团责任人。

就在4月1日,我国正式入汛。

汛期指的是江河、湖泊洪水在一年中明显集中体现,容易形成洪涝灾害的时期。我国南方片汛期一般为4月至10月,北方片汛期一般为6月至9月。

此外,根据强降水过程、超强台风和洪水的发生规律等统计分析,我国南方片主汛期为6月至8月,北方片主汛期为7月至8月,7月1日起全国进入主汛期。

今年我国水文气象年景总体偏差,呈现“旱涝并重、北涝南旱” 的复杂格局。

应急管理部称,据预测,今年汛期我国天气形势偏差,极端天气事件偏多,北方地区暴雨洪涝风险突出,台风登陆偏多偏强并可能北上影响内陆,这意味着传统上被认为干旱少雨的北方地区今年将面临较大的防洪压力。

此外,国家气象中心总工程师张小玲此前在谈到4月的天气时称,“西南地区南部和华南南部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部分地区可能土壤缺墒,需注意防旱。”

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此次公布的名单显示,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政府“一把手”担任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责任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司令员担任兵团责任人。

另外,河北、山西、辽宁、吉林、福建、广西、重庆、西藏、青海担任责任人的是常务副省长(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副省长(副市长)等。

此外,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有289个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防汛抗旱责任人,较去年增加2个。

2019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上述《工作职责》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健全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承担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机构和人员,保障必要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要根据本地区汛情、旱情、台风特点,提前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根据汛情发展和预测组织指挥当地相关部门、单位、团体、干部等参加工程巡查防守、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抗洪抢险行动。

此外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对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近年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每年都会通报全国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近年来,从人数上来看,省级政府“一把手”担任责任人逐渐递增。

在2022年的名单中,18个省市区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2023年、2024年,这一数据增加到20个;2025年和2026年,这一数据再度增加至22个。

记者: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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