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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销售盗版哪吒卡牌,两个月非法经营额130余万元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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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上映的《哪吒之魔童闹海》登顶中国影史票房榜。随着电影的爆火,作为周边产品的哪吒卡牌深受未成年人喜爱。一些人从中嗅到商机,不通过正规授权就制作、销售盗版卡牌。近日,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生产销售盗版哪吒卡牌的系列刑事案件,多名被告人分别因犯侵犯著作权罪、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2025年2月,生产销售儿童玩具的浙江商人陈某等4人发现,《哪吒之魔童闹海》的周边产品哪吒卡牌在青少年群体中风靡,产生了制作发行哪吒卡牌牟利的想法。他们未经电影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电影中的动画形象印刷在自制的卡牌上,并私自加印“哪吒之魔童闹海”字样,形成了“设计仿制—印刷生产—包装分拣—对外供货”的产业模式。他们将盗版卡牌销售给山东经销商谢某某,谢某某再加价倒卖给北京的商户,由商户向社会公众销售,形成了跨区域的长链条销售模式。虽然没有正版卡牌的“版权防伪标识”,但这些盗版卡牌以价格优势获得不少购买者青睐,仅两个月的时间,非法经营数额就达到了130余万元。

2025年4月,消费者赵某买到盗版卡牌后报警。很快,生产、销售盗版卡牌的陈某、谢某某等人被抓获。

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等4人作为地下生产厂家负责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美术作品,其行为既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谢某某等4人作为下游销售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终,法院对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部分被告人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15万元不等。

近年来,动漫卡牌、盲盒等文创周边市场规模持续扩张,但侵权盗版问题也日益突出,部分不法生产厂家为牟取暴利,“拿来就用”,不仅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正版衍生品的市场秩序,挫伤原创主体的创作积极性。法官提醒,诸如哪吒系列影视作品等文化IP,其角色形象、美术设计均属受法律保护的美术作品与视听作品元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盗版哪吒卡牌、采用技术手段微调他人美术作品制作拼图并售卖等行为,都属于复制发行他人著作权作品的行为。

需要明确的是,并非对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细微改动就不是侵权,只要借用了其作品的核心独创表达,即触碰知识产权保护红线。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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