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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截留的会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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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钱用于村委开支,自己不拿就不会有问题,归根到底是我们平时疏于学习,才会产生这样的错误认识。”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梧州市藤县金鸡镇新民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满脸懊悔地说道。

此前,藤县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到藤县金鸡镇新民村开展巡察工作时,该村“两委”干部现场给参会村民发放会议补助的签领单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明明发放的金额是20块,为什么签领表上金额一栏不填写而留白?这个举动太反常了。”

带着疑问,巡察组的工作人员来到该镇农村集体资金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调取该村的报账材料,对村“两委”的记账凭证展开了查阅。在查阅中,一张张支出报批单让巡察组工作人员心中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在村“两委”会议补助发放表上,赫然写着补助发放的金额为30元,和他们在现场看到的不一致,存在10元钱的差距。

针对发现的问题,巡察组的工作人员找部分村民小组长展开个别访谈,核实了解情况。

“每次都是发20元补助,签领时没有写金额。”“发到手的是20元,还有10元用来买水了,之前和我们说过。”村民小组长们说道。

“套取经费,这个事情必须严查。”巡察组工作人员表示。

“你们的会议补助发放标准是多少?”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新民村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问道。

“一般是按照30元发放会议补助的。”一开始,李某某不以为然地回答。

“我们在现场看到发放给村民小组长的补助金额和刚刚你说的以及报账单上签署支付的报账金额不一致,请你说明一下。”

面对着巡察组工作人员出示的证据,李某知道无法隐瞒,只好把事实和盘托出。

原来,这几年,随着村级事务的增多,支出也逐渐多了起来。而有些开支比如中午加班时的快餐、茶水之类的,不属于报账的范围。面对这些问题,经村“两委”私下讨论,决定通过多报少发的方式,将本应该发给村民的30元补助中的10元套取出来,用于村委日常开支。

随后,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该县纪委监委处理,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启动“室组地”办案协作机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据查,经李某某签批同意共套取会议经费0.368万元,已全部用于村委日常支出,李某某受到警告处分。

同时,该镇纪委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其余11个村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一步核实,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涉及金额1.859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漏洞、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等问题,该镇纪委强化以案促改促治,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压紧压实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保障并规范村级办公经费使用。同时镇班子领导成员对所挂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开展监督谈话,加强对村“两委”干部教育和监督管理。督促镇农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中心建立《村级财务清单式报账制度》,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藤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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