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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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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荔浦市荔城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镇沙洞社区原党委书记陈某某,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使用村集体收入为社区离任干部发放退休补贴,共计5万余元。最终,陈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该社区存在落实村集体资金决策程序不到位、集体资金账目混乱等问题,荔城镇纪委制发监察建议,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该社区及时整改,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规范集体资金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去年以来,桂林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紧盯集体资金被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资源被低价发包、违规占用等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信访举报进行全面起底,对重点案件提级查办、挂牌督办、交叉办理,确保快查快结、查深查透,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2025年以来,全市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327件,留置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9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6份,推动职能部门整改突出问题858个,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89项,护航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全面摸清家底,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组建工作组,通过组织自查、专项审计、实地督导检查、常态化联动等方式,分批次进行盘点,进一步厘清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现状。针对发现的以权谋私、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清家底、清权属、清债务、清合同、清账目“五清”行动,督促全市17个县(市、区)及市直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整改、治理、责任“四张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

前不久,平乐县桥亭乡纪委接到群众反映,该乡上堡村委双桥村的村集体资金使用不透明、个别村队长长期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该乡监察办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前往实地调查,通过核查对比补贴发放流水、村民领取记录、与村民面对面交谈等方式,发现该村前后两任队长存在违规侵占、私自截留村集体山场租金和国家生态林补贴资金的问题,共计55.16万元。

随后,该乡监察办立即对现任队长唐某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缴其私自截留和侵吞的资金25万余元,同步追缴前队长唐某双(非监察对象)私自截留的资金29万余元。截至目前,唐某已将其侵占的25万余元村集体资金全部退还给双桥村村民,唐某双已退还9.3万余元,剩余部分资金,该乡监察办将协助村民寻求司法程序解决。

同时,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桂林市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等部门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主要受理农村经济财务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虚假列支,违规出借资金及不按程序召开“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集体财务公开公示不到位等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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