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退回的注射费
广西纪委监委网站
“我收到镇卫生院退回的注射费啦。”近日,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古令村村民陈阿姨开心地对前来回访的龙圩区委第二巡察组干部说。
此前,龙圩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龙圩区卫健局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基层卫生院的财务资料时,一沓收费单据引起了巡察组组员小罗的注意。
根据《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已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在收取一般诊疗费后,不得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和注射费。但从这些收费单据来看,新地镇卫生院存在重复收取诊查费和注射费的情况。
巡察组立即分成三组开展行动,一组深入镇村走访群众,一组核查收费资料,一组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经核实,2019年至2023年期间,新地镇卫生院执行一般诊疗费规定不到位,出现在收取一般诊疗费后,仍然违规收取诊查费3909元、注射费7074.8元,损害了群众利益。
其他乡镇卫生院会不会也存在同样问题?巡察组举一反三,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个别谈话,发现另外3个乡镇卫生院均存在上述违规行为,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龙圩区纪委监委。
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区纪委监委随即启动“室组地”办案协作机制,核实并查处了4个基层乡镇卫生院违规收取诊查费、注射费问题,党纪政务处分13人。同时,督促该区卫健局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各乡镇卫生院及时整改问题,清退医疗违规收费7.74万元,涉及群众2.5万人。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强化以案促改促治,通过集体约谈会、工作提示函、谈话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以案为鉴,全面排查纠治违规收费、加重就医负担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制度28项,推动医疗服务“提质”、群众看病“减负”。(梧州市龙圩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