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由“防”到“访”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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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我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并给予了容错备案,这既是提醒也是爱护,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能够更加心无旁骛地投入工作。”近日,濉溪县一位干部在县纪委监委启动容错程序后如是表示。
近年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将“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全流程,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度机制,一体推进“防微杜渐、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暖心回访”,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执纪执法综合效果。
防微杜渐,早发现早纠治。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吃透内涵要义、运用规则、实践要求。更加注重用好第一、二种形态,做细做实日常管理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2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处分1534人次,占比93.2%。
容错纠错,防风险筑防线。一方面,制定《濉溪县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备案办法》,联合组织、司法等多部门力量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相关单位申请备案的风险事项集体审核,提出备案建议,给予干部试错空间。另一方面,制定《濉溪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对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出现失误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同时,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通过向纠错对象送达纠错通知等方式,提出纠错要求。2025年,受理容错备案申请11件、予以备案8件,为3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
澄清正名,向诬告者“亮剑”。制定《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对经核查认定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或者纯属捏造、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以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适当方式,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澄清事实,保障其合法权益、消除负面影响。2025年,为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暖心回访,传递组织温度。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案件性质、情节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生活状态等基本情况,量身定制回访方案,找“病灶”、查“病因”、开“药方”,着力为其解开思想疙瘩,消除其心理障碍,推动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2025年,开展暖心回访369人次。
“‘三个区分开来’是严管更是厚爱,是约束也是激励。”濉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在精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不断完善一体推进“防微杜渐、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信号,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