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北京日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再融资是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举措,进一步提高灵活性和便利度,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中,将突出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影响再融资功能发挥、各方反映集中的问题,优化再融资机制安排,进一步提高再融资审核质效。二是坚持扶优限劣,突出扶优、扶科政策导向,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支持力度,引导市场资源加快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三是坚持系统思维,把防风险、强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构建活而有序的市场秩序。四是坚持稳中求进,平稳有序推进一揽子举措落地见效。具体有以下4个方面举措:
一是进一步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过程中,将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同时严防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
二是更好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再融资需求。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资,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可以启动再融资预案公告等程序。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三是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应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计划,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当达到基本使用完毕的标准。明确已在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发生变化的内容,再融资申报材料可以直接引用。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负面清单。
四是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再融资。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在披露再融资预案后,及时决策,及时申报。完善再融资预案公告要求,对于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应当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严肃惩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等情形。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从严处理再融资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交易所规则制定修订,抓紧推动典型案例落地,进一步提高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切实提高市场的获得感。
来源:上交所发布